希刚发动摩托车,三个人一溜烟回到了范云家。
烧水。
杀鸡。
范云爸走进旁边的园子,抓住了一只感觉到不妙,试图飞越围墙逃跑的黄毛红冠铁嘴大公鸡,用菜刀宣判了它的死刑。
那只大公鸡极不甘心,在地上跳起足足三尺多高,落地后蹬着腿踢起一地灰尘。
可惜。
武功再高。
也怕菜刀。
范云爸的动作吓的其它的那些鸡们“咕咕咕”乱跑一通,等它们终于感觉安全了后,才小心翼翼地一只只从柴堆下面、桂花树后、石头肚子下钻出来,呆呆的望着那只不幸的同伴。
因为等会有鸡肉吃而兴奋的范云,用棍子捅捅地上的黄毛大公鸡,此时的黄毛,已经眼望苍天背朝大地,呜呼哀哉了。
水烧开了。
范云爸提溜起黄毛鸡,扔在滚水中烫烫,两只粗糙的大手三把两把就将它全身的毛弄得一干二净,顺带着,还把鸡爪上的硬皮和尖嘴上硬得发乌的外壳也掳了下来丢在一边。
而后,他又拿起一把剪刀,三下五除二,就加工好了一只白条鸡出来,连带着鸡肠子也用老盐揉的干干净净,看来,范云爸以前没少吃鸡。
他的动作那么娴熟,让菜市场上每天交易量达三五十只的卖鸡大婶们,恐怕也自愧不如。
范云烧火。
希刚在外面东瞅西看,看看水,看看园,最后走到范云家旁边的那片树林子里去了。
范云爸拿山上捡的野生山菇和昨天剥好没吃的金黄大板栗,再加上一把入口微甜切成薄片儿的山笋干,和着各种调料炖好了一锅香香的走地土鸡煲。
鸡肉熟了,范云捏了一块放在嘴巴里。
好吃。
真好吃。
怪不得,现在许多吃腻了城市里山珍海味的有钱人,都想到农村来尝尝土家风味。
于是,就带动了各地的农家乐跟着风生水起。
那天。
范云带唐若去玩的那一家农家乐,生意就好得不行,天天热闹得让人眼红。
土灶烹出真美味。
松柴煮成香米酒。
菜,摆起。
酒,斟起。
范云爸从老坛子里舀出一大碗鸡爪子酒来,先是给希刚倒了一杯,又给范云倒了一杯。
他笑道:“你们尝尝这个酒,这个鸡爪子酒很好喝的,我已经泡了差不多有两三个月了,现在都已经入了味了。”
希刚喝了一口,赞道:“嗯,叔叔,确实不错,你放了糖了?是不是放了冰糖?怎么感觉有点甜丝丝的?这酒好像没什么度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