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云发现灵渠公园的右边有一条泥巴路,往里面看去,似乎有一个村子。
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范云就决定到里面去看一下,看一看那里面究竟是一个世外桃源,还是一个村民穷的连裤子都买不起的小村子,于是,范云就顺着那条路往里面走了进去。
走到里面。
让他大开眼界。
清一色,一水漂亮的二层楼房,家家户户门口都种着花草,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小院子,有些院子里停着车辆,有些院子里则种着一些豆角,黄瓜,西红柿什么的东西。
还有些院子里面挂着长长的晾衣绳,上面晒着一些衣服,男人的女人的,花花绿绿如同万国旗子帜一般,迎风飘扬。
这个村子不错呀。
环境优美。
大隐于市。
范云看着这里,突然就有了一种羡慕嫉妒恨的感觉。
哎呀!像自己那个村子,回去一趟还要走那么长一段蹦蹦跳跳的烂泥巴路,看看人家这里,虽然说人家这个也是泥巴路,但是,人家的路上垫的是什么?垫的是细细的碎石头子,人家的路况是什么样的?是平平整整的。
平整得完全就是一副倒一碗水上去,滴溜溜的水珠子都会停在原地纹丝不动的模样。
人比人。
气死人。
范云站在村口看了看,村子里面现在没什么人,倒是有一两个躲在门口聊天乘凉的老头老太太们,用警惕的眼光看着他,似乎在询问范云的来意。
当然。他们并没有出声。
但是。
他们的目光已经代替他们出声了,他们警惕的目光中饱含的意思就是想问范云:“你是哪里人?来这干什么的?你要找谁吗?有什么事吗?”
范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无聊。
没劲。
看着别人的村子这么好,回头再想想自己的那个村子,范云忽然觉得十分羡慕。
范云心想,什么时候自己的那个村子,也能建设成这个样子就好了。
走吧,光想是没有用的。建设是要真刀实枪的去干的,是要一砖一瓦的去增添的。
对于范云来说,现在就是好好的上班,好好的攒钱。
作为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渺小得不能再渺小的小人物,他身处时代的洪流中,只能跟着浪潮走。
如果一旦浪潮中涌现了什么机会,范云能够伸手紧紧抓住的话,那么,他的命运或许就能发生改变。
就像范云复员之后,从一开始的送信被辞退,然后送牛奶,再到去应聘城管被拒绝,又到再次送牛奶到杨大队家,突然杨大队告诉他可以参加一次城管的面试,再到后来消防比赛,他抓住了机会很好地表现了自己,并提前转正。
这一切,都是范云抓住了很多的机会。
他抓住这些机会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凭着下意识,凭着本能。
或许,范云并没有刻意的去做什么,但是,正是因为他身上潜伏的那种人类求生存和求前进、求发展的本能状态,促使他不断的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成绩,虽然这些小小的成绩,在大人物的眼里,根本就不值一提,但是对于范云这样一个世世代代都是农民的儿子来说,着实不易。
改变命运。
征服命运。
说起来只是简简单单的八个字,可是,真正要是做起来的话,许多人都是会碰的头破血流,仰天长叹的。
其实。
范云现在并不十分缺什么,他现在唯一缺的就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