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看她,代表她有魅力,代表她长得值得给别人看。
范云琢磨了一下那个少妇的年纪,看上去,她大概比自己和唐若也就是大那么个两三岁吧,但是若说起长相来,哎呀,不要说唐若了,就算是卫明珠也能甩她三条街呀。
人有的时候很可笑的,常常自己以为自己是一颗葱,然后就觉得别人肯定也拿自己当一颗葱,下面白,上面绿,十分可爱。
但是。
别人未必这么想,说不定在别人的眼里,你只不过是一棵其貌不扬的狗尾巴草呐。
这个世界上,毕竟葱还是少的,而狗尾巴草,则要比葱多得多得多。
范云的眼睛掠过那个自作多情的小少妇和她那个自作多情的老公,向门外望去。
门外。
一个穿着红色t恤,脚上套着一双拖鞋,挑着两大袋子捡来的矿泉水瓶,浑身邋里邋遢的流浪汉,此时正从门口路过,他那手中撑着的半根雨伞,似乎一副随时可以罢工的模样,那个流浪汉看到门口的一个花圃边有一只矿泉水瓶被雨水冲的咕噜来咕噜去,于是一弯腰就把它捡了起来,塞进了前面已经装得鼓鼓的垃圾袋里。
这个流浪汉,倒很敬业。
范云看着,觉得他实在让自己肃然起敬。
隔壁的少妇一皱眉。
她可能不知道。
其实。
她那个眉毛不能随便乱皱,如果她要是经常那么皱眉毛的话,皱来皱去,说不定哪天就把她老公给皱过去了。
大概她是看到了那个流浪汉了,嫌弃那个流浪汉一身的污垢,所以她不光是皱眉,甚至还举起那只看上去尚可的白嫩右手,在自己的鼻孔前面来回挥了挥,似乎想要把那流浪汉生成的一股腌臜之气扇掉。
流浪汉眼皮都没抬,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呵呵。
有人拿自己当一根葱,别人却偏偏将其当一根蒜。
没办法呀,没办法。
喝酒。
喝酒。
范云看了看旁边那几个民工,雨下的那么大,对于这几个民工来说实在是个好消息,因为明天确实是不用干活了,终于可以放开的喝酒,好好的休息一下,晚上回去好好地睡上一个懒觉了。
所以。
他们的酒喝得十分愉快。
他们喝的都是白的,都是真家伙,不像范云喝这种马尿。
喝白酒是要见真章的,这个忽悠不了人,说实话,酒量不好的人,简直一口都咽不下去。
白酒可不是啤酒,啤酒,即使你从来没喝过酒,随便应付个一瓶半瓶的应该也没问题。
但是,白家伙可不一样,酒量不行的人,基本上一杯就面红耳赤的上了头,两杯就醉,三杯就要被人抬着走了。
那几个民工,一边喝酒,一边划起了拳。
此时,那几个人看上去一个个喝得脸上红扑扑的,但是,通过他们划拳的动作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并没有喝醉,因为每个人出拳,看上去还十分灵活。
“哥俩好呀……”
“好再好呀……”
“八匹马……”
划拳都是这些套路,虽然因为每个地方的口音不一样,喊出来的话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是,套路却是一样的。
无非就是你随机伸几根手指出来,我随机伸几根手指出来,然后看两个人的手指相加之和。
猜对的那一个赢,猜错的那一个输,如果两个人都猜对了,那么就是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