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杰斯琳有些发恼:“蚂蚁比我好看?”
“你好看。”
“那你为什么不看我?”
“我不喜欢抬头看人。”
杰斯琳无话可说,也低头去看蚂蚁。
她看到一只硕大的蚂蚁——只有孤零零一只,正扛着一块叶片,被一道水痕拦住,往前走走又退退,找不到出路。
一看就知道,这道水痕多半是刚才那个小孩画下的,就为了戏弄这只蚂蚁。
真无聊。
杰斯琳抬起食指,仿佛有根看不见的透明丝线从她指尖延伸到地上,将那点点水元素牵引起来,脱离了地面。
然后她一甩手,将那一滴水甩进了旁边花丛中。
水痕消失,蚂蚁终于找到回家的路,重新昂首阔步,继续它伟大的奥德赛。
玛蒂没再看那只蚂蚁,她终于抬头,盯着杰斯琳的手指,突然道:“你是个魔法天才。”
“什么?”
玛蒂站起来,一字一句道:“你,是魔法天才。”
杰斯琳呲牙一笑:“我看你倒像个蠢才,你几岁了?”
玛蒂又道:“不知道。”
真无聊。
杰斯琳突然没了兴致,连告别的话都懒得应付,转身就走了。
走出一段后,她回头,发现那个傻子也没有一句话,就只是远远看着她,直到再也看不见。
魔法天才?真好笑,她只是个被家人抛弃的没用的孤儿。
如果她是什么魔法天才,为什么会过着这样无聊且无计可施的日子?
真好笑。
但是回到教会后,杰斯琳鬼使神差地去了藏书室,像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一样,竟然翻出一本魔法学入门指南,悄悄带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从来没有兴起过学习魔法的念头,首先因为这是一门有点“高贵”的学问。
这高贵之处,在于强大的魔法师通常都依赖家族传承,不仅传承知识,也传承血脉。
那么对没有血脉传承的人来说,想要入门,天生就比所谓有天赋的人困难一倍。
杰斯琳觉得她的血脉当然不值几个钱,要不然也不会被轻易丢掉。
其次,她不觉得自己需要学习魔法。
天生会用的那些,拿来点个灯生个火什么的已经足够,何必还要苦哈哈地去啃那些艰涩的大部头理论书?
但她想起刚才动动手指“解救”了那只蚂蚁后,玛蒂虽然表情不变,眼睛里却写了大大的“高兴”两个字,又觉得魔法还是有些用处。
而且她发现自己居然看这本书看得很起劲。
接下来的几天、几个月,杰斯琳就像着了魔一样,一本又一本地翻阅、熟记、练习,将书里的魔法一道道地变成了自己的魔法。
告一段落后,她去试验了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
那个试验场就是危机四伏的黑街。
杰斯琳靠着魔法打遍黑街无敌手,终于不花一分钱拥有了一块自己的地盘。
她将那栋小楼改造成了魔法工房,然后把在街上乱晃的玛蒂抓了过来。
这是她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