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中文

笔趣阁中文>扫元 > 第273章 军政体系再调整(第3页)

第273章 军政体系再调整(第3页)

但若直接任命赵琏为红旗营高层核心官员,且不说他本人作为降官是否会尴尬,石山麾下那些从一开始就追随他的老兄弟们,也难免会有想法。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并“征求”赵琏本人的意见后,石山做出了比较平衡的人事安排:

任命赵琏为“博士”,此职衔清贵且显尊重,同时授权其“参赞机务”,主要协助石山处理户曹、吏曹和工曹的相关事务。

这个职位相当于不直接掌管经历司的半个长史,地位崇高,有参政议政之权,却又没有直接的行政执行权力,比较符合他降官的身份。

而户、吏、工三曹的实际大权,长期以来一直都由石山抓在手里。

长史刘兴葛深知石山绝不允许麾下出现大权独揽的文武官员,加之这两年操劳过度,身体已经大不如前,对于赵琏的此番任命,自是心领神会,不敢有任何异议。

赵琏这段时间也向石山推荐了几位他认为是贤才的旧识。其中一人名为张儆,陕西三原人。

此人经岁贡入仕,从最底层的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书吏做起,在台察系统、宪司系统以及行省衙门都有非常丰富的任职经历,最终官至正四品的淮南行省理问所理问。

理问一职,核心职司便是处理司法事务,包括审理刑狱案件、复核诉讼文书、处理民事纠纷等,可以说是专业的司法官员。

红旗营发展到如今规模,中枢机构已有了“三司六曹”的雏形,距离开国建制仿佛只有一步之遥,但治政体系建设仍显得颇为粗糙。

比如在地方治理上,长期以简单粗暴的军法替代细密的民律,普通民事纠纷和案件,往往只能沿用元律或习惯法来处理。

这在事业草创期,治政人才极度匮乏,且需要以严苛军法快速稳定地方,压制守旧势力反弹的阶段,是必要且很有效的。

但随着红旗营事业逐步走上正轨,控制区不断扩大,人口日益增多,内部治理越来越需要“层次”和“规矩”。

若还照搬本就粗糙且充满不合理之处(如少数群体特权)的“老规矩”“老经验”来处理日益复杂的司法事务,就显得极其不合时宜,甚至可能滋生新的社会矛盾。

石山此前从礼曹中分出部分职司,组建了宣曹,侧重于宣传、教化和思想引导,告诉治下军民“应该怎么做”,但对于“不这么做需要承担何种后果”的司法惩戒体系建设,则相对滞后。

所谓“德刑相辅,儒法并用”,治国之道,必须将道德教化与法律约束有机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张儆不仅精通本职,熟悉元律,更难得的是练达时务,尤其以“以直道事人”著称,备受赵琏推崇。石山自然要卖赵琏这个面子,亲自召见张儆,并与其详谈。

他发现此人不仅对元律、唐律、宋律皆有深入研究,更能不拘泥于前人成法。

对石山提及的一些后世先进司法理念与原则,如权力制衡、程序正义等,也能理解并接受其精神,这正是他当前急需的司法改革人才。

随即,石山便宣布成立刑曹,任命张儆为刑曹知事,负责红旗营的司法刑狱事务。

张儆时年已五十六岁,由前元降官出仕新政权便获如此高位,深知这刑曹知事很可能是自己仕途的终点,也将是对他一生功过盖棺定论的重要依据。

他内心激荡着一股“老骥伏枥”的豪情,渴望能结合自己毕生所学,以及对历朝律法的研究,为这新兴的政权打造一套严谨、公正且适用于乱世争雄阶段的司法体系。

上任这几日来,张儆没少求见石山,深入探讨律法原则、机构设置,试图尽可能清晰地摸清这位年轻元帅的治国思路与底线。

对此,石山自是乐见其成——这本就是他招揽张儆的主要目的。

他心中确实有许多超越时代的思考,比如司法权必须独立,刑曹之外,未来还需建立从中枢到地方的监察体系(类似御史台)和专门的审判复核体系(类似大理寺);

又如蒙元理问所既负责案件审理,又负责复核诉讼,权力过于集中,极易产生弊病,必须将侦查、起诉、审判等权力分离制约等等。

当然,他也深知一套完善的司法体系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

红旗营当下的核心任务仍是推翻蒙元,一切民政、司法建设都必须紧紧围绕这个核心任务展开,绝不能本末倒置,甚至阻碍军事行动的效率。

因此,刑曹最初的立法与执法实践,也必然要遵从“乱世用重典”的铁律。

不仅要严厉惩治作奸犯科之徒,维持社会稳定,更要善于运用司法手段,毫不留情地打击那些冥顽不化的反动顽固势力,为红旗营的军事扩张和内部整合扫清障碍。

正如石山所预料的那样,他当下的精力,绝不可能全部投入到内政建设之中。更为危险也更为激烈的征战,随时需要他运筹帷幄,乃至亲临前线执掌大局。

就在刑曹草创的第四日,两份几乎同时送达的急报,打破了江宁城表面上的平静。

一份来自高邮,张周政权派快船送回了正式用印的盟约文本,张士诚同意了所有条款。

此人也是果断,签约当日就挥军北上,再次围攻淮安路治所山阳县,以实际行动表明其战略转向。

另一份急报,则来自长江水师的快船,带回了徐达已经攻入昆山州的消息。

平江路战局有变,才安稳个把月的石山又要亲率大军出征了!

(本章完)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