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崔玉的母亲当时被崔氏之人看上,说一句祖坟冒青烟丝毫不为过。
良久后,崔玉的声音又悠悠响起。
“我的母亲贤良淑德,从小性子就十分清冷,从来没想过高攀崔氏之人,她知道凭自己的性子即使真的嫁入崔家也未必是件好事。”
“奈何家中的父母以及族人鬼迷心窍,早己经被喜悦冲昏了头脑,他们一心想着攀上崔氏这棵大树享受荣华富贵,他们甚至没有一个人问问我的母亲,是否愿意嫁于崔氏。”
“就这样,我的母亲被迫嫁给了崔氏族人,原本她就没什么野心,即使嫁给崔氏也只想着好好相夫教子,可首到她嫁过去才知,她竟不是那个人的正妻。”
“她只是一个妾!最关键的是,她的父母,族人甚至连陪嫁丫环都知道这些,唯有她一个人被埋在鼓里。”
说起这个,崔玉大笑不止,但笑中尽是苦涩与无奈。
妻与妾,一字不同,地位千差万别。
《唐律疏议》中专门设立“户婚律”,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妻与妾的地位。
其中规定娶妻需遵循“六礼”聘娶,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并在族谱中登记,这样的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
明媒正娶的妻受“七出三不去”等律法保护,休妻条件严苛,若平白无故休妻,官府根本不予通过。
妻一旦入门,便是家庭的女主人,可以掌管家庭的财政、内务,可管理妾室,参与家族祭祀和社交。
妻所生的子女称嫡子或嫡女,享有继承优先权,可承袭爵位、家产,参与重大场合。
而妾的地位就大大不如了,妾甚至都不能用娶这个词,古代称之为纳妾。
纳妾无需正式婚仪,可通过金钱购买、赠送或陪嫁获得,妾形同商品,可被随意发卖、处置,甚至被处死。
至于家庭地位就更无需多言,若是能生出男丁尚可,若生不出男丁其待遇和地位就看妻的心情了。
若妻离世,男方可以续弦另娶,妾不可升妻,若私自升妻属于违法。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妻与妾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妻是家族联姻的合法伴侣,是可以入族谱的,而妾是依附于夫权的附属品?,是商品。
一些电视剧中受宠的小妾爬到正妻头上耀武扬威,甚至掌掴辱骂正妻,只能说这是某些人在意淫,若真如此,早就被乱棍打死了。
说得难听一点,妾和主人家里养的一条狗没什么区别,随时可以买卖、送人,甚至与朋友交换。
皇室之中也是如此,就比如李世民,即使不立李承乾和李泰,他也只会考虑李治,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都是长孙皇后生的,是嫡子。
除此之外李世民还考虑过李恪,那是因为李恪的生母是前朝公主,但也仅仅是考虑过而己,至于其他子嗣,李世民想都没想过。
片刻后,崔玉收起苦笑接着道:“我母亲的性子淡泊,本就不愿奉承别人,时间久了便遭致那负心人的正妻不满,明着暗着免不了针对她,后来若不是因为我的出生,可能我的母亲早己被赶出崔府。”
“我出生后,我那名义上的父亲来过几次,每次都是不冷不热的问几句,除此之外便什么都没了,这些年我母亲省吃俭用,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将我拉扯大,她教我读书写字,她盼望着我日后会成为君子。”
“若是顺利的话,我或许真的会如了母亲的愿,我会参加科举考取功名,等日后功成名就之后便将她接出来,可惜。。。”
说起这些,崔玉双拳紧握,眼中满是仇恨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