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沈奕呆呆傻傻的模样看起来滑稽又可爱,他歪了歪脑袋,假髮上的绿呆毛隨之晃动。
“当他的服装模特似乎並不麻烦,只需要確认设计稿和发表意见就可以了,可以说是顺手之劳,但我答应他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你的乐队成员,是你重视的朋友。”
这番话莫逢春说得毫无心理压力,但说的人坦然,听的人倒是要好一番琢磨品味。
沈奕大脑宕机,甚至都没有害羞。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听起来就像是你对我有意思似的。”
“我確实对你有好感。”
莫逢春顺势承认。
这表露心意的气氛,没有冒粉色泡泡,反倒有种诡异的坦诚和荒诞的安静。
两人就这么四目相对了好一会儿,一个目光平静,一个错愕呆滯。
“你对我一见钟情?”
“可能是。”
回过味的沈奕轻咳了一声,脸上的呆傻总算是消散了,他眉宇舒展。
“我就说,玫瑰园和你遇见的经歷,明显是男主角才有的待遇。”
自言自语了一番,他又看向莫逢春,略显扭捏地扔出一句。
“一见钟情虽然见色起意的成分很大,但喜欢我帅气的脸蛋无需自卑。”
“我没自卑。”
莫逢春认真辩解,然而沈奕完全不听。
“对我有好感的人很多,喜欢我的人也有很多,但我不是一个轻浮的人,虽然我们的初遇非常浪漫,但我也不会轻易喜欢上別人的,因为我就是这样慎重的人。”
没人问你。
本想这么说的莫逢春见沈奕就跟尾巴快翘到天上的傻狗一样,还是收回了这句话。
“对待感情认真慎重,你这点也让我很有好感。”
没想到这会儿莫逢春还能找到机会,坦诚地向他表露心意,沈奕红了耳朵,突然有些不自在。
“你什么都能夸吗?”
“可能是因为对你有好感,所以你说什么都觉得很可爱很有趣。”
整张俊脸都红了,沈奕猛地站起身。
“真是人不可貌相!”
说完就往门口走,只是要出去的时候,才想起这是他们的乐队活动室,於是只能转过身看著莫逢春。
“你出去。”
“?”
莫逢春不懂她哪句话说错了,她依旧坐在沙发上,没有要挪开的意思。
“为什么说我人不可貌相,还突然赶我走?”
沈奕侧过脸,理直气壮。
“说你人不可貌相,是因为你看起来不像是很会说情话的人,却偏偏这么会说甜言蜜语,让你离开是因为我害羞了。”
“行。”
莫逢春还是起身了,只是在路过沈奕身边时,瞧见他临时粘上的仿真眉钉摇摇欲坠,便用手指按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