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我要演主角(四更,求月票!)
双方坐下后,简单的客套一番,陈有文就率先打前站,向王欣民道:“王导,对於您的项目,我们徐总是十分看好的。
不过,我们有些疑问,也想向王导您请教一下。”
王欣民心知,这就开始了。
接下来的回答,將关乎著他能不能从国盛这里拿到钱。
当即正色道:“当然,当然,贵公司有什么问题,尽可以问,我一定清楚的向徐总以及诸位解答。”
“好,王导,我们了解到,《侠客行》的版权,是您从金雍先生手里买的,那么现在这个版权,是持有在您的手里的吧?”
“当然,我的公司也是这个项目投资者之一,等剧组正式成立了,版权和製作,都將是我们的投资资本。”
这话徐盛听明白了,王欣民这是不打算出现钱了,而是准备將作品版权和製作费,当做投资成本。
一般来说,剧组可以分为投资方和製作方。
投资方出钱,製作方出力。
当两方分开时,就相当於投资方钱,请製作方干活。
製作费一般是总投资的10~20%。
张梓恩就是如此,他和他的团队不参与投资,只拿了一百万的製作费。
这个价格並不算高,给下边分一分,再缴了税,到导演手里也就二三十万。
就这,还是国盛参投了之后,剧组有钱了,他才能拿这么多。
要是按照之前六百万的投资,他个人能分到十万就不错了。
还不如一个二三线演员挣得多。
当製作方作为投资方之一的时候,就可以像王欣民这样,用製作费来当做投资资金。
赚了,他能分到更多。
但赔了,不仅这活白干了,他还得掏钱给手下的人发工资。
不是个稳妥的选择。
除非导演对自身能力很有自信,亦或者逼的没办法了,否则大都不会这样做。
现在的王欣民就属於被逼的没办法了。
从央视项目离开后,他心里就著一股气,想要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
然而,一路上的阻碍太大了。
在金雍那买版权的时候,就受到了不少的磨,最后钱没少,得到的版权也是冷门货。
之后找了许多投资人,都不看好他这个项目。
他打著央视製作一部《笑傲》,各电视台也合力製作一部《侠客行》的口號,找了几家电视台一起,最终资金还是不够。
没奈何,他只能下场跟看大家一起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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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的话,看他稳坐钓鱼台,不敢冒险,这几家电视台估计也要跑。
陈有文看了眼徐盛,又问道:“王导,我们想知道,等剧组成立后,由谁来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