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深的恐惧,不是来自于陌生人,而是来自于我们最亲密的人。”
——威廉·莎士比亚
我的名字是刘志伟,36岁,警队反黑组督察。
在外人眼里,我是标准的警界精英:
升职快、破案率高,拥有令人艳羡的履历。
可我自己明白,那些光鲜亮丽的数字,不过是系统运作下的副产品。
不是荣誉,更不是骄傲。
破案,从来不是英雄主义的展示。它更像是一场与腐烂本性的博弈——而我们,只是工具。
我之所以能屡屡命中罪犯的心理,不是因为我聪明,而是因为这些人太可预测,太脆弱。
他们的欲望,就像被暴露的脊髓——
触手可及,令人作呕。
我从不对外谈这些。连我的妻子也不知道。
在她眼里,我是个沉稳、可靠的男人,是一个永远知道下一步怎么走的丈夫。
可她不知道,我也曾在每一个深夜质疑自己,甚至怀疑,自己是否与那些被我逮捕的人,有着某种相似之处。
我知道这听起来荒谬,但做得越久,就越会明白:
“法律”只是框架,真正执行它的,是我们——
一个个疲惫不堪、内心残缺的执行者。
我们将合法的暴力施加在别人身上,只为维系一个高高在上的秩序。
这就是现实。
而我,只不过是另一个在黑暗中挣扎求存的普通人。
我的妻子,于艳丽,28岁。
婚前是我的下属,一个聪明却有些理想主义的小警员。她说自己小时候看了太多警匪剧,对警察这两个字,有种近乎宗教般的信仰。
她爱我,或者更准确地说,她爱我身上的某种象征——
正义、冷静、掌控一切。
她常说:
“你让我觉得,世界再乱,也不会倒。”
婚后第一年,我劝她辞职,回归家庭。可她执拗地摇头。她说她不能接受自己只是别人的妻子,她也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直到那一年春天的银行劫案,把她人生的轨迹,生生掰弯了。
艳丽一直是个令人注目的女人。
她不需要浓妆艳抹,穿着制服时,那股干练与朝气自然流露。可她一旦打扮起来,哪怕只是淡淡一抹口红,都会让你意识到:
这个女人的美,带着锋利。
她的美有种不属于东方的张扬。或许是血统的缘故——
她有一半法裔血统,还有四分之一蒙古与俄罗斯的混合背景。
她的五官深刻,眼神里藏着一种奇特的冷艳,仿佛能洞察人心。她的身形高挑、比例完美,某些特质甚至引来无数不请自来的目光——
包括那一天在银行里的那双眼睛。
案件发生时,我还在另一个城区处理紧急案件。
当我赶到现场时,她已被送往心理创伤干预中心。
她并未受伤,至少,表面如此。
那天,她只是去银行取点现金,结果撞上了突发的持枪抢劫案。
案件发展迅猛,劫匪人数不止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