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餐,看似简单,实则十分忙碌充实。
来到伙房,她见面口袋里的白面不多了,将全部面粉尽数倒进盆里,她朝外厅的慕天喊了一声。
“夫君,我们的白面没了,过几日得去县城买点。”
正在品茶的慕天听到余澄澄这话,应和道:“好,我明日便去,快过年了,得多准备点吃食。”
经他这么一提醒,余澄澄才想到过年这个事。
“那我也跟你一起去,多买些东西回来吃,咱们争取未来的两个月都不下山了。”
“好,我去拿银子。”
说着,慕天起身朝后院走去。
他们出来时带了不少值钱的东西,当时就是奔着二十年左右准备的银钱。
余澄澄的警惕性很好,为了避免他们不在家时银钱被人偷了,特意埋到了后院的树下。
后院也很大,种了些樱桃树,还拴着一只白色大狗。
仔细一看,这不仅仅是狗,有些像狼。
大白狗身长体肥的,站起来足够一个成年女子大小。
见慕天走来,大白狗立马跑过来蹭他的腿。
“好了,雪团,别闹。”
慕天轻声抱怨了一句。
大白狗闻声,立刻安静地走回自己的窝。
雪团是汤圆的孩子。
自慕天和余澄澄离开后,汤圆也走了,这些年它独自在外闯**,已经成了狼王。
雪团正是汤圆跟一头灰白色的母狼前些年生的,所以,仔细看会发现雪团头顶还有一戳灰白色的毛发,跟身上其他的纯白毛发有些许违和。
慕天没有再理会雪团,径直去挖财宝。
这次,他打算取出一枚金戒指,拿去当了。
这成色和工艺,至少可以值两百多万,足够他们两人活半年多了。
次日一早,两人赶着马车上街了。
海溟镇是个靠近海边的渔村,人们世代以打渔为生,往各个国家运输海产品,还算富饶。
街上卖的东西的应有尽有,余澄澄将买好的东西装进马车,慕天在后面牵着马,一直跟着余澄澄。
“东篱的冬日真舒服。”
慕天不禁感叹了一句,这里的冬季一点都不冷,不需要穿厚重的棉衣和难以打理的狐裘。
“夫君,那有糖葫芦。”
余澄澄还是这么喜欢吃糖葫芦。
她给老板几文钱,买了两串糖葫芦,给了慕天一串。
“街上买的没有你做的好。”
慕天咬了一口,这酸度,牙都要倒了。
“好,那等来年山楂结果时,我再给你做。”
余澄澄并没有特意种山楂,山上的野山楂只有每年入秋前后果子才能成熟。
也就是买糖葫芦这么会儿的时间里,两人听到街上行人的议论纷纷。
“都听说了吗?西楚皇为了讨好我们,要把女儿嫁来和亲。”
一个嘴角长着痦子的婆子八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