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杂乱的雷雨声让餐厅里显得更加寂静,死一样的寂静。
一直看不到纪寻的反应,费默生忽然拽着缠在他颈间的领带,往后狠狠一扯。
纪寻被迫仰起脸来,腰身反弓成优美的弧度,凌乱的发丝下,那双乌黑的眼眸迷离,濛濛一片,似乎快漾出水来。
“宝贝,”费默生搂住他的腰,在他耳边轻声低语,“你知道你现在有多美吗?”
小时候在瓦尔多帮,见到纪寻的第一眼,费默生就知道他是个美人。
少年时的纪寻身量纤细修长,眼仁漆黑,幽深得不见底,可肤色冷白,如同远山上的新雪。
那间废工厂的一切都是浑浊的,只有他气质干净,仿佛天生就不属于地下城那种肮脏贫穷的地方。
他跟在“疯狗布克”身后,安静得像一幅画卷,却又美得令人难以忽视,不是那种脂粉堆砌出的漂亮,而是一种如刀刃般锋利又无声的清俊。
可他看人时,眼神总是很冷淡,寒潭一样,没什么情绪。
布克指派纪寻来负责看守他时,少年显然不愿意接下这么麻烦的差事,看向费默生的目光很平静,也很冰冷。
费默生被绑架后,头一次生出听话顺从的念头,只为了让眼前的少年能不再那么冷漠地看着他。
那时候他怎么也没想到,最后竟是这个人将他背出了那道不见底的深渊。
逃出瓦尔多帮的那个夜晚,天幕如同撕裂一般,下着滂沱大雨。
费默生伏在纪寻的背上,一手紧搂着他的脖颈,一手勉强撑着那把破破烂烂的小伞。
他贴着纪寻冰冷而细腻的皮肤,闻到他身上极淡的香气,恍惚间觉得,这一定是上帝派来拯救他的天使,是神看他一个人活得太孤独、太寂寞,因而赐给他的礼物。
他的礼物。
从那一天开始,费默生就认定,纪寻是属于他的。
这么多年他将一腔炽热的爱意都倾注在纪寻一个人身上,可到头来,纪寻还是要离开他。
费默生恨他的背叛,恨他的不忠,更恨他能走得那么潇洒,没有一丝眷恋,仿佛他们这些年缠绵入骨的岁月从未在他心上留下一点儿痕迹。
身为未来城的大贵族,高傲与自尊已经不允许他再去迷恋这样的纪寻,他也想证明,自己也并非纪寻不可。
所以在纪寻离开后的这段日子,费默生的身边从来不缺新欢。
可洛文也好,那些形形色色的床伴也好,任凭谁来谁往,都无法填补他心口处那种冰冷的“空”。
一切都是逢场作戏,一切都是他想让纪寻看见,想惹他吃醋,激他嫉妒,让纪寻后悔离开黎明庄园,后悔离开他身边。
可纪寻不曾看在眼里、放在心上,离开他以后,有关他的一切,纪寻仿佛统统都不在乎了。
这个人,薄情又心狠,实在该死。
明明该死。
可此时此刻,费默生从后方深深拥抱着纪寻,就好像又回到了多年前那个雨夜,纪寻背着他走在风雨中,他也这样搂着纪寻。
他深嗅着纪寻身上的味道,再一次将这个人握在手心里,心脏里那种蚀骨的“空”终于得以填补。
费默生再也不想否认纪寻的独一无二,再也不想否认自己对他的渴望和贪恋。
不论纪寻爱不爱他,不论纪寻犯下了多么不可饶恕的错误,他都深爱着这个人,谁也无法替代。
他喜欢纪寻。
喜欢他点在耳后的香水,是细闻才能闻出的乌木幽香;
也喜欢纪寻今天为约会特意挑选的衬衫,酒红色衬得他肌肤像羊脂玉一样白,此刻半褪在腰窝上,更有一番别样的诱人风情。
即使费默生很清楚,这一切都不是为了他而准备的,可那又如何呢?
最后是他胜利了。
胜利者当然有资格撷取战果,有资格尽情享用、肆意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