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中文

笔趣阁中文>分手五年我成了前任甲方 > 朱雀红(第1页)

朱雀红(第1页)

早晨六点半,小雪。

宋群青和平常一样早早起床,戴上围巾帽子,沿着村子慢跑一圈,然后回来吃出门之前准备的早饭。

他的早饭非常简单,白粥加水煮蛋,再配上家里阿姨给他提前准备的自制黑松露肉松和酱菜,这对他来说好吃又便捷。

等宋群青的早饭吃到一半,对面房间的门终于打开了,林霁明穿着第一天来时的那身驼色羊绒大衣,及肩的卷发凌乱地披散着,高挺的鼻梁上还架了一副□□镜。

昨晚因为第二天要出门,太过兴奋,还用残破的网络和损友们互怼到半夜,林霁明不出意外地长了一对黑眼圈。由于他的皮肤是偏向欧洲人的冷白,所以眼下的青紫格外明显。于是偶像包袱很重地在室内戴起了墨镜。

他并不好意思明说,还装作不经意间透露,只是瞳色太浅,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有点畏光,所以需要墨镜。

宋群青浅笑,点点头不说话,没有揭穿他。

林霁明去厨房盛了碗粥,见桌上是自己没吃过的酱瓜,好奇地用筷子夹了一个,脆脆的,咸中带甜,口感很好。

又学着宋群青的样子,往粥里舀了一勺肉松,粘稠的白粥裹着炒制酥脆的猪肉茸,鲜甜可口,很奇妙的搭配。

“哇,这个脆脆的小菜很爽口诶!还有白粥配肉松,我第一次这样吃。宋老师,这是你家乡的吃法吗?好好吃!”

“我小时候是苏城人,后来才搬去申市,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么吃的。我小时候不爱吃饭,我妈就让阿姨做这些给我搭粥吃,她还吐槽我没品,不吃好的。你要是喜欢的话,下次我让阿姨多寄点,给你带回意大利。”

宋群青见林霁明喜欢,有种找到知音的愉悦,因为做饭好吃的人往往对食物口味有着严格的要求。

宋群青虽然口味清淡,但是喜欢吃甜口,家里的阿姨擅长做江南一带的菜品和点心,很合他的口味。导致他曾被徐啸行调侃过,说他是小朋友的口味。

“太好了,那我提前谢谢宋老师,还有你家阿姨!”

林霁明此刻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小时候的宋群青因为不肯吃饭,被阿姨端着碗追得满屋子跑,全家人哄着,妈妈看着这个精雕玉琢的小团子不忍心,只好让阿姨拿出肉松和酱菜。

真可爱。

两人终于在八点半前全部收拾完毕,准备出发。

八仙村到宁安县城,山路崎岖,平常路况好时,最短也需要花费一个半小时,雪天路滑,更是要开将近两个小时。所以他们需要尽早出发。

林霁明坐上这辆奔驰G63的副驾,有些兴奋,发动机的轰鸣声如同雪地里黑色巨兽的低吼,让他有点心痒。

等回去后,我也要买辆一样的,他想。

宋群青的驾驶技术非常好,车速快但一点不震,即使在山路,也开得十分平稳。伴随着舒缓的钢琴曲,是特别好的乘坐体验。

“宋老师,感觉你开车又快又稳,比我之前的驾校教练都强点!你以前经常开车吗?”林霁明自觉承担了副驾驶的陪聊功能,以缓解驾驶员的疲劳。

宋群青双眼注视着前方的路况,开口回答:

“对,我大学的时候喜欢玩赛车,经常和朋友跑各种赛道和盘山公路,所以熟练一点。”

“哇,真的吗?没想到你居然喜欢赛车!”林霁明墨镜下的一双眼睛充满了震惊,没想到这么温柔优雅的宋老师居然喜欢这样刺激的项目。

“怎么了?很惊讶吗?我看着不像玩这个的?”

“嗯嗯,以你的气质,看着像打高尔夫的。”林霁明连连点头。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