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一个人的旅行,两个人的劫难
我住在丽江的客栈上,一个人的丽江确实有点寂寞与无聊,客栈上贴着一些招同行驴友的小贴士,原本我是想在这里跟团,去一直向往的香格里拉等地,但是,另一个名字却深深吸引了我,就是墨脱,那地方的险难与美丽,我是从书上得知的,但是,我觉得,年轻时不挑战一下自己,难道还要等老了的时候,再做一些力不从心的傻事吗?
何且,我觉得凭我不错的体能,是应该要做一次真正的野旅,这是一种超越,对自我的超越。
去之前,我想了想,打了个电话给爸妈,让他们放心,我只是去旅游去了,过段时间就回来,不容他们细问就挂掉了,然后再打俱乐部说了辞职请求,当然那哥们急着问我实情,我便随后关了机,我觉得,我应该来一次真正的超脱。
反正我觉得那时的我一定是脑子抽筋了。
我就在那种抽筋的状态下认识威康的,威康不是老外,是纯正的中国人,威康是他的昵称,或者是网名吧,鬼知道他怎么会取这么土的网名,古铜色的皮肤,身材矫健,喜欢戴着条蓝格头巾,戴着头巾的威康确实比不戴头巾的威康帅多了,难怪他会一直戴着,就是为了装帅耍酷。
他之前是白领,搞的是服装设计,搞服装设计的男人长什么样,之前我还真是没见过,看见他之后我才知道,搞设计的男生原来也可以有男人味,当然,他已经辞职两年了,在这里流蹿了很长时间,能玩两年都能不工作,我想原因不在于他之前赚了多少钱,而是因为他家底厚吧。
当然,当白领时的威康倒是挺白净清秀的,难怪不管是白富美还是高富帅,只要进藏半年之上,那么,准成穷锉黑的土包一枚,满脸被强紫外线暴晒的雀斑,威康还好,不至于这么锉,不过,我觉得他看不出雀斑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全脸都是雀斑,不过,作为男人,我觉得倒不难看,还挺合我的胃口。
一行五个人,三男两女,一路上,我们跨过急流,路过泥泞地,呼吸着稀薄的空气,路过一个个冷僻但极美丽的村庄,跟各族村民打招呼,有时候露营,有时候,借宿村民家,过程非常辛苦,有一次,路过一个险坡,我脚一滑,滚了下去,要不是被一个树枝挡着,我觉得我这条小命就休矣,他们费力把我救起来,那一刻,威康靠我最近,我就扑在他怀里哭了。
因为,我真害怕我会死掉,我觉得我太对不起父母,旅途的辛苦,又令我非常想念张小杰,我想打电话给他,但是,那鬼地方根本就没有信号,再加上各种疲累,也不再想其它的事。
这样的旅途感觉超出我的极限了,因为,我从没连续这么多天都在野外走,从墨脱一回到丽江,我就感冒了,重感冒,发烧到39度5,那时候的我,真的好想回家,但是,那种状态,又不可能,威康一直陪着我,每晚都陪着我,给我烧小米粥,喂药,在我打点滴的时候,他的手握着我的手,让我冰冷的手一直保持着温暖的状态,这令我想到了张小杰在医院里扔下我的情景,心里一阵刺痛。
张小杰,为什么在我生病的时候,你会扔下我,但是,眼前的男人却不会,难道,他更让我留恋吗?
发烧反复了好几天,直到我烧退了下去,威康也整整瘦了一圈,我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笑着说:“很简单,谁叫我喜欢你,这是我一个人的事,你不必放在心上。”
善良的威康再一次感动了我,女人只有在两种状态下是最脆弱,一是在节日里,很多女人是在什么情人节、七夕的时候付出了人生的第一次,另一个,就是在生病的时候。
我抓住威康的手,头枕在他的胸膛上,闭上了眼睛,突然感觉到生活的静好,仿佛三毛与何西就也是这样在一起的吧。好吧,年轻时的头脑总会有那么一两次的充血。
威康说:“你不要喜欢我,傻姑娘,我停不下来的,我还要去很多地方。”
我说:“那你愿意带上我吗,你去哪里我也去哪里,我们可以边打工边玩。”
他说:“钱倒不是问题,我们只要省着用,还能用上几年。我爸会寄钱给我吧,唉,谁叫他们离婚,他欠我的情。不过我妈不赞成我这样,我也一直骗她我派到上海上班去了,否则,她不活活气死,唉,我们的想法她是无法理解的,这就是代沟吧。”
好吧,敢情我是攀到高富帅了?还是离婚家庭出身的子女想法就是跟普通家庭的不一样,但是,我爸妈没离婚啊。这只能说明,我是怪胎一枚。
就这样,接下来,我们在西藏呆了一年,这一年,其实我过得无限疲惫,完全没有开始的兴奋与甜蜜,事实上,现实远比想像来得残酷,人挨得越近,越能发现彼此的缺点,因为我没了收入,只能靠威康,在这点上,我觉得一直独立自强的我,突然变成了寄生虫一样,如果威康很大方的话,我是不会有这么一种寄生虫的感觉的,但是,他事事都很精算,只要跟钱沾上边的,连几毛都要算上,这令一向很大大咧咧不计较小钱的我,觉得非常别扭。
似乎我跟他在一起,是为了贪他那点可怜的钱似的,是想过不劳而获过贪图享乐的生活似的,重点是,我有享乐过吗,他为了便宜,经常住最差的客房,对于每天都要走很多路,非常疲惫的我来说,当你脱光衣服,打开喷头,想舒服地冲个热水澡,洗去一身的尘埃与疲惫,结果,那里面突然就一直放着冷水,连一点点常温都没有,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无比悲愤的,我觉得我就像一个傻子,放着以前那样舒服的生活不过,却过着像流浪汉一样,乞丐般的痛苦生活。
而且,经久的日晒,使我的皮肤不再洁白光滑,甚至有了色班,原本二十出头的人,一下子老了好几岁,或者是,威康觉得我没有以前那样漂亮了,对我不再重视了,但是,每天晚上,他都要搂着我睡觉,搂得很紧很紧,怕一醒来就会失去我似的,这让我无比纠结。
在拉萨的时候,我们竟然为了一件可笑的事吵起架来,起因是我们在餐馆里点了两杯青稞酒,我不喜欢那酒的味道,等他吃饱了后,他看着我那杯酒没怎么动过,就指责我太浪费粮食,不懂得珍惜,不要喝就不要点,然后他喝了,说他爸赚点钱也不容易。我说为了一杯酒你跟我吵架,你至于吗,你爸赚钱不容易为什么你不去赚啊,我说过我们可以一起做点小生意的,你又嫌俗,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
反正类似的吵架我们几乎是两三天吵一次,就这样,又吵了起来。
然后我甩门出去,我觉得无比地悲哀,所谓的贫贱夫妻百日哀就是这样子吧,我也不知道,那些神仙眷侣是怎么做到的,所谓的神仙,他们应该是都不用喝酒不用睡觉不用花钱的,或者,点指就能成金,不像我们这些红尘中的人吧。
我漫步在陌生的拉萨街头,或者,是该结束一切的时候了。
我拿出背包里的手机,这手机我已经很久没有用了,开机的时候,竟然还有一点电量,现在,我最想打电话的人,就是张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