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猜停下了脚步,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不想告诉她,你的亲生女儿就站在你的面前,但也不想说谎。
苗玉兰含着泪花说,“我知道,我不是个好母亲,我也没资格配得上母亲这个称号,但那时候,我真的好害怕好害怕,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该怎么把她养大……生她的时候,我在医院里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我还不敢告诉我爸妈,因为他们觉得没结婚就生了孩子是件伤风败俗的事,怀孕的时候,我整天以泪洗面,原本我在餐厅当服务员,一个月才拿一千多块,扣掉房租,还要每个月给父母寄一点,根本就没有多,但是随着肚子大了,老板说我不适合当服务员了,唯一的赚钱机会都没有,那时候,我甚至想过死,在出租房的楼顶上徘徊了很久,还是没有跳下去,就是因为肚子里的孩子,我总是以为事情会有转机的,告诉自己一切会好的,但是在我生的时候,她爸也没来看我,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养她,而且,那时候,我真的很恨很恨孩子的爸,恨他那么无情,就这么把我们娘俩给抛弃了,也恨这个孩子,来得这么不是时候,所以,当时才会做出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我来找我女儿跟那个男人会不会生没有多大关系,现在我能力养她,我想有一个弥补她的机会,如果找到了,我一定会好好疼她的。”
苗玉兰说得声泪俱下,听得李猜也心里不好受,唉,女人啊女人,为什么总是让女人承受那么多,那些偷得一时之欢的男人呢,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不带走一片云彩,却能改变或毁掉一个女人的一生。
她看看欢欢,再看看苗玉兰,她们之间真的很像,遗传基因是那么明显,苗玉兰今天能找到她,她应该打听了出来,当年派出所的人抱走的孩子就是她了。
而且,从她看着欢欢那特别的温柔目光来看,她已经很确实,欢欢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了。
欢欢此时非常不耐烦了,感觉这女人絮絮叨叨的挺讨厌的,还哭鼻子,拉着李猜说,“妈妈走吧走吧。”
李猜被女儿拖着,也无奈,在孩子面前,也不便多说什么,便对苗玉兰说,“这样吧,我会好好帮你找一找的啊。”
她们走了,苗玉兰站在那里,显得那么孤独而无助。
雷同与沈浩俩个人在火锅店里大块朵颐,沈浩给雷同的杯子倒满了啤酒,“兄弟,你是怎么说服张老板的,太有能耐了太有才了,赶紧讲讲。”
雷同嘿嘿地说,这事,他才不会说得那么明白的,“人嘛总是有弱点的,我呀就是冲着他的弱点才制胜,俗语说捉贼先捉王,打蛇打七寸,打准了,就赢了。
“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这一手,牛!”沈浩竖起了大拇指。
这会,雷同想起了李局的那个单子,现在,张老板已经搞定,那么,那个李局的呢,但是,他之所以没对那个李局有所行动,他也是有所想法。
“沈浩,李局那边你争取了没有?”
沈浩摆了摆手,“他那边我也想过,当初,我接他的单子就心里有所顾虑,如果我跟他完全不认识也倒罢了,偏偏就知道他是有头衔的人,现在风气这么紧,贪官纷纷落马,而他手头能有这么多的钱,这个,你我想想都知道,这钱是哪里来的,如果东窗事发了,查出来他把钱转移到我这里了,那我就有洗黑钱的嫌疑了,这风险太大了,所以,顾前思后,觉得还是不接他的单子好,咱单位都经不过这样的折腾。”
雷同点了点头,“你跟我的想法是一致的,所以,我把张老板给争取了过来,他是做生意的,有自己的实业,而李局那边,我就没去动脑子了。”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对了,如果你还有兴趣来我公司的话——”
“不不不,我已经决定烂在证券公司了哈哈。”
这时候,沈浩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了起来,一脸的讨好相,“晓晴,怎么了,冬儿都40度了,赶紧送医院啊,我,我去接你。”
这几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啊,晓晴,冬儿,世界上应该不会这么巧的,名字都是一样的啊。
沈浩站起身来说,“我儿子高烧,我得去一趟。”
“喂,你不是离婚了嘛。”
“前妻啊前妻。”
看着他匆匆离去的身影,雷同恍然间有点脑洞大开了,难道晓晴就是沈浩的前妻啊,绕了这么大一圈?
他想起自己来证券公司的时候,沈浩与晓晴都已在了,所以,他们比他的资质都老,那家伙似乎对晓晴是比较殷勤的,对她特别关照,但是,没多久沈浩便离开公司了,据说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了,再后来,只听说他自己创业去了,所以,关于他们之间是不是还有联系就不知道了,原来,跟晓晴无声无息结婚的人就是他啊,怪不得这么保密,可能是觉得都是老同事,说起来不大好意思吧。
但是,怎么又这么快就离婚了,这点,雷同就想不通了,想到那天在包厢里跟沈浩比较亲密的女人,他们之间看起来关系比较不一般,就是不知道,是沈浩离婚后找的女人,还是离婚前找的女人,如果是婚前的,那就太不应该了,唉,难道男人有钱就变坏,这话对沈浩来说,也不例外?
除了这点外,沈浩其实还算是个不错的男人,如果他对前妻还有感情的话,晓晴对他也不是太仇恨的话这事还有希望,或者,他们之间还有复合的机会,至少这次冬儿生病,她打的是沈浩的电话而不是自己是吧。
好险,还好自己跟晓晴没有进一步发展,如果沈浩知道跟他前妻关系亲密的话,那真是跳黄河都洗不清了,毕竟她是朋友的老婆,虽然是前妻,他都有一种朋友妻不可欺的观念根深蒂固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