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
[6]参见[英]鲍曼:《立法者与阐释者》,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71页。
[7][德]马丁·布伯:《我与你》,陈维钢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40页。
[8]同上书,第40页。
[9]参见[德]霍耐特:《为了承认而斗争》第六章的有关论述,胡继华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10][德]哈贝马斯:《新的非了然性》,见薛华:《黑格尔、哈贝马斯与自由意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附录,第362页。
[11][美]马蒂尼奇编:《语言哲学》,牟博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875页。
[12][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汤潮、范文棣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110页。
[13]同上书,第109页。
[14][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22页。
[15]同上书,第118页。
[16][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47页。
[17]Habermas,MoralessanduniAbridge,MITPress,1993,pp。65-66。
[18]Habermas,MoralessanduniAbridge,MITPress,1993,p。64。
[19][德]哈贝马斯:《对话伦理学与真理的问题》,沈清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5页。
[20][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21]同上书,第153页。
[22]同上书,第153页。
[23][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68页。
[24][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63页。
[25][美]罗蒂:《真理与进步》,杨玉成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页。
[26][德]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胡继华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81页。
[27][德]伽达默尔:《科学时代的理性》,薛华等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54页。
[28][德]伽达默尔:《科学时代的理性》,薛华等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76页。
[29]同上书,第70页。
[30]同上书,第72页。
[31]同上书,第76页。
[32][美]伯恩斯坦:《超越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郭小平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版,第257-258页。
[33][德]哈贝马斯:《作为未来的过去》,章国峰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3页。
[34]HaweenPastAExerPoliticalThought,NewYuinBooks,1997,p。151。
[35][美]罗蒂:《哲学与自然之镜》,李幼蒸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410页。
[36][美]罗蒂:《偶然、反讽与团结》,徐文瑞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7页。
[37][美]罗蒂:《偶然、反讽与团结》,徐文瑞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页。
[38]同上书,第88-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