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具有上述这些理论特性,运用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的知性思维方式来把握“人的存在”,它必将表现出如下特点。
(1)它所热衷追求的必然是“人的存在”的“实体统一性”,即它寻求的是人存在诸现象后面某一终极的、超时空的、永恒在场的实体性本质,这一实体性本质构成了人之存在的终极解释原则,整个“人的存在”都是以这一实体性本质为中心、按照这一实体性原则而存在、组织和运转的。以某种终极的实体性本质为“中轴原理”,来实现对整个人的存在的统一性理解,这就是它的最高理论目标。
(2)它必然要对“人的存在”进行“去伪存真”的过滤和蒸馏。为了达到对“人的存在”的终极的、绝对的实体性本质的掌握,它必然要把人的整全存在分解开来,把人活生生的现实生存固定起来,把人与世界的普遍联系割裂开来,把“人的存在”硬性地区分为现象与本质、暂时与永恒、变与不变、多样与恒一、表层与深层两个等级,然后把前者作为“人的存在”的多余的“假象”予以抛弃,而把后者作为人的实在保留下来。
(3)为了实现“去伪存真”的过滤,它通常采取的方法就是从人与物的区别中把握人的实体性本质。在它看来,只要通过人与他物的比较,抽取出与其他一切物具有根本区别而又专为一切人所具有的特征和属性,这一特征和属性就可视为人的“本质属性”。
(4)为了把人与物相区别的这一“本质属性”抽取出来,它所运用的基本逻辑工具便是以“同一律”为核心的形式逻辑,运用“求同法”或“求异法”、“归纳法”或“演绎法”,从人区别于他物的各种属性中抽取出最根本、最重要的一种,把它确定为“人之为人”的最为本质的规定,就等于完成了人的自我认识最为关键的环节。
(5)为了突出这一人的最为本质的规定,运用形式逻辑“种加属差”的方式,给人下一个本质性定义,给人做一个本质性的规定,就意味着达到了人的“本真”存在,并完成了人的自我认识的使命。
这就是传统形而上学的、实体本体论的知性思维方式在把握“人的存在”时,所采取的一般思维“程序”。从这套“程序”可以清楚地看到,实体本体论的知性思维方式所要找的是人的“原型”,是人的“本真存在”,是人的某种“隐秘本质”,这种人的“原型”、“本真存在”和人的“隐秘本质”,就代表着“人的存在”本身。
综观哲学史,遵循上述思维程序,所形成的关于“人的存在”的理解,较典型的有如下几种。
把人理解为“理性动物”(rationalanimal),这是最典型的一种。传统形而上学把世界的存在理解为超感性的理性化实体,这种理性化实体其实正是人的理性化本质的一种外在投射,它所反映的正是对人的“理性”本质的设定。在它看来,理性是唯有人才具有的一种高级禀赋,是人区别于他物的根本特性,因此它构成了人的本质,是人的真实存在之所在,这一点,正如海德格尔所概括的:“人作为理性的动物的存在方式是在现成存在和摆在那里这种意义上加以领会的。”[11]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一直到黑格尔,哲学史上一切唯理主义的传统形而上学对“人的存在”的理解都持这一共同的立场。
把人理解为“神性”的存在,一切神学皆可归属此类,这种理解深受基督教神学的影响,把人视为上帝依自己的形象所创造之物,因而,“人之为人”,最根本就在于人身上所禀赋的“神性”,人的使命在于摆脱世俗凡尘,超越升腾直至充分实现神性,达乎与神同在的境界。
把人理解为诸自然物中拥有“特异属性”之物,这种“特异属性”表现为多种多样的、既不能归结为理性、也不能归结为神学的其他性质,如“直立行走”、“会说话”、“身上无毛、双足起立”,等等。“人之为人”,就在于这些特殊性质,这些特殊性质就是人的“本质”。
当然还有把人理解为与自然物齐一的无甚根本区别的存在(如机械唯物论者)。这种观点运用生物学、或者机械力学的方法来理解人,认为人与自然物相比,并无甚特殊之处,因此,人是什么,这问题与回答自然物是什么具有同一性。“人是机器”、“人就是他的遗传基因”等,即是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提法。这一倾向虽然与前面几种表现不同,但正如海德格尔所言,颠倒了的形而上学仍然是一种形而上学,因而它在思维的基本程序上与前面几种属于同一范畴。
以上种种,虽然具体说法各异,但完全遵循着一致的理论方法和思维程序,即追求实体统一性的知性思维方法和程序。很显然,运用这种方法与程序,“人的存在”必然呈现出与这种方法和程序相一致的形象。这种形象,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特点。
(1)人成为了一种摆在那里可被人们用概念和范畴加以把握的“现成存在者”,“人的存在”完全失去其本来具有的“生存”性质。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传统形而上学的知性思维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对象性”,即把世界和事物当成一个客观的对象来予以“科学”的把握,运用这种思维方式,人被当成一个与现成之物无区别的“客观对象”,可以用形式逻辑方法予以分解和抽象,——人也是现成的“物”,可以用对象性的科学思维和方法一劳永逸地加以认识,差别仅在于人这种“物”在某些方面具有一些特殊性,是一种特殊之物,因而需要分析方法和知性思维来运用概念和范畴对这一“特殊性”予以着重展露和揭示。
(2)人拥有着先天的、前定的、不变的、永恒的、同一性的本质规定,这一本质规定具有优先、首要的价值和地位,它决定着人这一存在者的全部存在,只要获得了这一本质规定,也就实现了对“人的存在”的把握,因此,“人的存在”就在于它的“本质”。如前所述,知性思维在认识事物时,其重大目标在于抽象出对象的“本质”,然后依据“本质”给事物下“定义”,这一“定义”就是“事物本身”和事物“如其所是”的存在的理由和根据,在认识“人的存在”时,同样最为重要的就是在诸属性中进行“清理”和“排序”,挑选出其最根本的属性,然后以之为依据,给出人的“定义”,以达乎“人之为人”的真正把握。在此意义上,在传统形而上学那里,人的“定义”比活生生的“人的存在”更重要,人的“本质”比人的现实生存更重要——一切都不重要,唯有人的“定义”永恒,构成了它绝对的信条。很显然,这必然是一种否认人的“生存性”、瓦解和分裂“人的存在”并使人抽象化的思维方式,因为既然“人的存在”在先验本质里已完全安排就绪,那么,人的一切活动,甚至人的未来,必然终成虚幻,人完全成为了实现先定本质的被动工具和傀儡(黑格尔所说的人不过是绝对精神的工具,可谓直言不讳)。就此而言,人其实也就成为了物,物的本性和活动完全是由其物种本性所规定,而在此“人的存在”也完全由其“原型的先定本质”所主宰,这二者并无二致。
(3)人是一种“定性化”的,一劳永逸地被规定好了的,失去了历史性、超越性和发展性的存在。如上所述,既然人的生存根据在其前定的“本质”中,而“本质”,总是具有永恒的、超感性、超时空和超历史的性质,它对于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的人来说,都拥有普遍的统辖性和有效性,对于每一个处于具体情境中、洋溢着生命个性的个体来说都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和“在场性”。很显然,从此观点出发,人必然成为一种已“定性”的、被先验地“完成”了的存在,他的“本质”构成了其绝对的界限使之不得“超雷池一步”,否则他就会失去其“本质”而不成其为“人”;同时人也必然成为一种禀赋“永恒”的超历史本性的存在,哪怕感性世界变易兴灭,哪怕人的躯体有生有死,但他的先验“本质”总是“不死”的,因此所谓“历史性”和“发展”只不过是一个“理性的狡黠”,即使在最具历史感的黑格尔那里,最终也是用抽象本体来确定历史,而非由历史来规定理性,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终于被表述为一个超历史的封闭过程。“本真的人”或“人的原型”总是超越于历史之外,具有永恒在场、绝对不变的“不朽性”。
(4)人是一种超越于矛盾关系的,被清除了差异性、丰富性和具体性的单极性、单向性的存在。既然在“人的存在”的诸多性质之中,有着现象与本质、变与不变、多样与永恒、表层与深层等之间的二元等级结构,后者在此等级结构之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先和统治地位,为了获得人的“原型”和“隐秘本质”,必须在二元对立关系中寻求绝对一元化的一极,作为人之存在的根据,那么,在两极之中牺牲其中的一极,在二元之中虚化其中一元,在差异之中清除“杂多性”,就成为建构人的形象所做的必然选择。由此,本来蕴含矛盾性、多元性、差异性内容的人的生存结构被纯化和蒸馏成单向的、单极的抽象化“幽灵”。
很显然,“人的存在”所呈现出的上述形象,必然是一幅封闭的、僵死的、抽象的形象,是一幅由单一的、排他的实体原则支配和规范的人的形象。实体本体论的知性思维方式或知性逻辑犹如一个吞噬一切的巨大黑洞,把丰富的、整全性的“人的存在”简化为一元性的存在,要求人生命的全部内容都统统服从唯一的实体化本体的安排,人所具有的矛盾性、否定性、发展性以及与世界的普遍关联性都消失了,人成为了一个现成的存在者而失去了其“生存”性质,一句话,人所具有的辩证的生存本性被削平了,人被“物化”了。
至此,我们已可以清楚地看到,传统形而上学的实体本体论的知性思维方式是一种否定人的超越性、使人失去自由的、让人“驯服”的思维方式,是一种瓦解人的生命的多重矛盾本性的单向度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无视人的“历史性”的思维方式,运用这种思维方式和程序,不仅不能达到人的自我认识,反而失落了人的真实存在,人作为一种“活生生”的辩证的“生命存在”被遮蔽了,由于这种遮蔽,人变成了一种与“物”没有根本区别的“现成存在者”,成为了一种失去了鲜活生命的抽象幽灵。一句话,在其支配之下,“活生生”的人的存在被抽象为僵死的木乃伊。
以上我们对知性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知性思维逻辑所导致的人的抽象性进行了批判性分析。它向我们表明,要切实把握“活生生”的人的存在,一个重大前提就是克服和超越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知性思维逻辑。这是自黑格尔以来许多哲学家极为关心且致力于思考并解决的重大课题。
为了挽救人的存在的这种“活泼泼”的性质,生命哲学家如叔本华、尼采、狄尔泰等人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叔本华以“生存意志”取代逻辑理性作为人的生命本体,尼采以“权力意志”取代“概念的木乃伊”作为人的生命的根底,狄尔泰以“精神科学”取代“自然科学”,试图建立“人文科学的逻辑”来实现对“活生生”的人的把握。而胡塞尔作为现象学的奠基者,在晚年提出了“生活世界”这一重要概念,“生活世界”是“一切实际生活的(其中也包括科学的思想生活),和作为源泉滋养技术意义形成的、前于科学的和外于科学”的世界[12],因而是一个区别于“科学世界”的由“原初的直观”给予的“活生生”的世界。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论只有作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13],而“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诠释学”[14],他把人的存在规定为“生存”,区别于其他“现成存在者”的存在,他试图通过对此在的生存论诠释,揭示人不能还原为逻辑化实体的活生生的“在世”存在方式,等等。所有这些哲学家都深刻地看到了传统知性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与知性思维逻辑在把握人的存在上所不可避免的重大缺陷,希望寻求一种通达“活生生”的人的存在的哲学把握方式。
在此方面,黑格尔无疑是最早的先驱者之一。黑格尔对知性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与知性思维逻辑所存在的独断性和抽象性有着十分深刻的认识,克服知性逻辑的有限性和独断性,寻求一种关于“存在”的无限性思维,构成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问题意识。他从理性的“自我矛盾”里发现了理性自我否定、自我超越、自我转化的力量和冲动,发现了概念超越和打破自身界限、不断自我创造和自我生成的内在生命力,赋予了“精神”以活泼能动的性质。在他看来,矛盾作为理性的矛盾,不仅不是其污点,恰恰构成其内在的存在方式和合法性之所在,“精神就是矛盾”,“矛盾就是精神”,这二者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正是这种精神的矛盾性,构成了“思维规定的内在否定性、自身运动的灵魂、一切自然与精神的生动性的根本”[15],一句话,正是理性的“矛盾性”,才为克服概念的僵化性、凝固性和现成性提供了可能,才真正使概念“燃烧”起来,成为生生不息的“概念之河”。黑格尔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克服知性概念的有限性与终极实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这正像哈贝马斯所指出的那样,“他(指黑格尔——引者注)最终革新了形而上学的同一性思想……把普遍同一性概念真正付诸实现”[16],而这种“普遍同一性概念”之所以能得以实现,一是因为黑格尔“把‘一’理解为绝对主体,并且因此而把自律的主体性概念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联系起来”;二是因为他把“历史当作是调和‘一’和‘多’、无限和有限的中介”[17],伽达默尔也指出,黑格尔辩证法的真正贡献在于通过思想的辩证运动来消解和融化自希腊以来的实体本体论及其概念方式[18],“黑格尔辩证法的意思就是直接通过矛盾的尖锐化跨进到矛盾统一的更高真理的过程。精神的力量就在于综合和中介一切矛盾”[19],“黑格尔所呼吁的东西成功地表达在扬弃这一概念在他那里获得的重新解释之中。扬弃首先是否定的意思。某物的被承认特别由于指出其矛盾性而被取消即否定。但黑格尔又将扬弃的含义转化为对一切真理环节的保存,使之在矛盾中被承认,甚至于将扬弃提升为包含和统一着一切真理的真理。辩证法因此反对一切知性抽象的一切片面性,维护具体性。理性的普遍统一力量不光能中介思维的对立,而且能扬弃现实的一切对立”[20]。
在我们看来,黑格尔对知性形而上学和知性逻辑的批判,实际上已蕴含着超越对人的僵死知性规定,把人从僵化、凝固的概念枷锁中解放出来,赋予人自由和创造本性的努力。可以说,黑格尔的“精神辩证法”是对“活泼泼”的人的一次重大拯救行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黑格尔的精神辩证法是以一种精神化的方式所表达出来的“人文逻辑”。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说道:“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21]
但正如我们前文所指出的,黑格尔的精神辩证法在根底上仍然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纠缠在一起,仍然没有超出理论哲学的思维范式。这一点使得精神辩证法在此问题上包含着不可克服的内在困境,它在对知性形而上学和知性逻辑进行批判的同时,却在深层与之分享着共同的前提和信念,它仍然把一个超感性的、永恒在场的理性世界作为自己的理论根基,仍然与传统形而上学一样,表现出深深的“断言的天真”、“反思的天真”和“概念的天真”[22],一言以蔽之,仍然坚执着理论理性至上的传统。
具体而言,这种理论理性至上的传统是一种以抽象的概念王国作为“真实世界”的传统。它与传统形而上学一样,仍然把“本体”理解为一个抽象的概念王国,一个单向度的共相世界,一个“阴影的王国”,这一点使得它与传统实体本体论形而上学一样,最终将导致现实生活世界的抽象、分裂和瓦解。应承认,通过对概念辩证本性的阐发,来克服实体化本体的凝固性和僵化性,就此而言这的确有其高明之处,然而,它所理解的“本体”仍然是一个先验概念和思辨世界,概念和共相被视为现实生活世界的“通用货币”,视为现实生活世界的本质、核心和根本并主宰着现实生活世界,现实世界由此而生活于概念王国的阴影之中并成为了概念世界不真的“假象”。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是在纯概念中的运动,——是逻辑理念的运动”[23],而“概念才是真正在先的。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全凭内在于事物并显示其自身于事物内的概念活动”,“概念世界”作为绝对的“逻辑在先性”,构成了世界存在的理由和基础,“逻辑思想是一切事物的自在自为的存在着的根据”[24],我们应当把逻辑理解为“纯粹理性的体系,作为纯粹思维的王国来把握。这个王国就是真理,正如真理本身是毫无蔽障,自在自为的那样。人们因此可以说,这个内容就是上帝的展示,展示出永恒本质中的上帝在创造自然和一个有限的精神以前是怎样的”[25],纯粹的概念王国作为一种自在自为的、独立自因的力量,构成了世界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
具体而言,这一“概念王国”具有这样几个根本特质:其一,它是“逻辑在先”的因而也是“超感性”的,逻辑的世界代表着实在的世界,构成自然界、人类精神现象的本质(故称“客观精神”),它高于感性的、现实的世界,并构成后者存在的根据和理由;其二,它是“普遍性”的“共相世界”,个别性、特殊性只有纳入概念王国中才能得到理解;其三,概念王国是“超时间”、“超历史”、“永恒在场”的存在,虽然黑格尔也强调概念的历史运动,但在他那里,历史最终是从属于逻辑和概念的,所谓“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实质上不过是以“历史服从于逻辑”为前提的统一,所谓“哲学就是哲学史”实质上不过是“哲学史就在黑格尔的绝对哲学中”,“超时间性”是概念王国的固有本性;其四,概念王国是一个“绝对”的、最终要消除一切差异和对立的“同一性”的真理王国,虽然概念的辩证运动是以矛盾和对立为前提的,但概念辩证运动的最终目的是要中介和综合一切矛盾,克服一切阻力,实现最终以理性为基础的与现实的和解,因而,“同一性”的绝对真理依然是概念辩证法的终极追求。
这表明,精神辩证法虽然把批判与否定传统形而上学和知性逻辑作为自己的主题,但是实际上它与后者属于一个共同的理论家族。传统形而上学理论范式的那些特点,如追求绝对实在的“绝对主义”,追本溯源、寻求绝对真理的“寻根”情结,二元分离、在两极对立中寻求单极的绝对一元化思维,非时间、非语境的“同一性”思维,静观高于行动、逻辑高于实践生活的倾向,等等,它都与之一一分享。与传统形而上学一样,概念辩证法同样是把一个形而上的、永恒在场的、普遍的、同一性的超感性世界作为自己的理论根基。正因为此,它必然难以逃避如下几个重大诘难。
首先,概念辩证法试图以概念的辩证运动来说明“存在”,通过强调精神的活动性,以克服传统形而上学概念化实体的凝固性和僵化性,但不管如何强调概念和精神的活动性、否定性与转化性,概念仍然改变不了它作为超感性的“共相”的本性。然而,问题是:人的现实世界能够被归结和还原为这一“共相性”的概念王国吗(哪怕是一条流动的、充满着差别、对立和否定的概念之河)?人的现实世界本来是一个整体,一个“完形”,一个包含着理性与感性、目的性与因果性、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等矛盾关系的统一体,但当共相性的“纯思维”或“纯思”的辩证运动被视为最真实的、一切事物的基础和创造主的时候,人的现实世界的其他丰富内容,如感性、生命意志、生存筹划等内在环节就完全排斥在外,这表明,反思的、概念的辩证法与传统形而上学一样,仍然执著于追求一个“超感性的世界”,它与柏拉图以来的唯心主义血脉相连,“这一超感性领域就被当作真实的和真正现实的世界了,与之相区别,感性世界只不过是尘世的、易变的、因而是完全表面的、非现实的世界”,整体的、具体的人的现实生活世界被稀薄的概念运动蒸发成抽象的幽灵。对此,费尔巴哈曾如此评价:黑格尔把思维“从思维的人抽象出来”,把它“当成神圣的”,所以,“黑格尔关于自然实为上帝所创造,物质实体为非物质实体,亦即抽象的实体所创造的神学学说”[26],并指出,“只有当思维不是自为的主体,而是一个现实实体的属性的时候,思维才不脱离存在”[27]。马克思高度肯定了费尔巴哈的上述批判,指出:“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在于:(1)证明了哲学(指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引者注)不过是变成思想的并且通过思维加以阐明的宗教。”[28]很显然,处于这种抽象的“理性宗教”和“概念宗教”的统治下,多元丰富、矛盾具体的现实世界被瓦解为单向度的虚幻世界,充满矛盾的、丰富复杂的现实生活被蒸发为单向的虚幻生活,多元矛盾的、现实的人的生命被抽象成“纯思维”,而“不是现实的人”[29],不是“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30]。一句话,人的现实世界、人的现实生活和人的现实生命都被抽象化了。
最后,概念辩证法为了让概念流动起来,为了突出精神的活动性,它极为重视历史原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把“辩证原则”与“历史原则”等同起来,历史意识是概念辩证法区别于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的一个关键之点,但是,概念辩证法在强调精神历史运动的同时,却又把概念辩证法本身作为一个“逻辑先在原则”,视为“无时间”、“无历史”的一个“永恒现时性”,这难道不是与辩证法的本性正相违背吗?黑格尔的整个体系,即“绝对精神”运动的三个基本环节(概念、自然与人的精神),是一个以概念始并以概念终的“圆圈”,它认为,哲学的概念不是抽象的普遍性和抽象的同一性,而是与具体内容相结合的、把具体内容当作自己实在来体现自身的普遍性。因此,绝对精神必须在自我运动中,经历外在化而与自然、与人的精神相结合才能成为一个“具体的概念”,应当说,与传统形而上学的实体本体论相比,这种思想要“辩证”得多,但是,在他那里,“纯粹概念”是一个无时间的永恒的东西(或者如海德格尔所说的,黑格尔所持的是一种流俗的“现在时间观”并遗漏了真正的历史性[34]),从此出发,必然面临一个巨大的理论困境:“无时间性的概念与时间性的东西,如何统一和调和?无时间性的永恒性与有时间性的持久性之间的鸿沟如何外化为有时间性的自然(自然实际上也是有时间性的)和人类精神,有时间性的人类精神又如何在最后的哲学认识一跃而提升和回复到无时间性的概念?……黑格尔的具体概念是如何把无时间性的环节与有时间性的环节统一、调和起来的?”[35]很显然,面对此诘难,它是根本无法做出有说服力的回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