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演变的历史看,李达的《社会学大纲》提出了“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这一命题,已经初步具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辩证法的唯物论,以劳动的概念为媒介,由自然认识的领域扩张于历史认识的领域,使唯物论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变成了实践的唯物论。”[68]这是新中国成立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首次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
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1982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1版)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奠基人把自己的学说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一命题,包含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把科学的实践观点引入哲学,全面地、科学地论证了实践及其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和在哲学中的基础地位”;同时,“强调自己的全部理论都要付诸实践,指导实践,变为群众的行动,化作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实践的唯物主义’还表明,‘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69]。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首次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
亚历山大诺夫主编,1954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一命题,蕴涵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去理解社会生活,从而使哲学和革命实践、和政治、和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联系起来。正因为这样,他们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唯物主义理论的最高发展——是实践的唯物主义。”[70]这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首次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
但是,无论是《社会学大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1版),还是《辩证唯物主义》,当它们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思想时,所表明的主要是一种要把理论付诸行动的哲学态度,而不是把实践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原则;所阐述的主要是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而不是把实践观点作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即使后来出版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自觉意识到并明确提出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建构原则,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把这一原则贯彻始终。
与此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的副标题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它不仅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而且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内涵作了深入阐述,认为实践唯物主义不是把世界当作与人的活动无关的纯客观的存在,不是对世界本原的终极性思考,而是把世界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来把握,以理论思维的形式从总体上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从而成为理论体系与价值体系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辩证法、认识论与逻辑学的统一。
在这一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中,实践观点的地位与作用是基础性和全方位的:
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强调实践是主体与客体分化和统一的基础。“实践活动的本质内涵,就在于具体的和历史的主体,在活动进程中按照自己的目的,用关于现实的观念模式和关于客体属性的知识来实现对客体的物质规定,并通过对象化的活动而改造自己、创造自己和进一步完善自己”[71]。
在自然观中,强调“以实践为中介的自然过程”,以及以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作为实践对象的一切事物的共同特性的抽象或概括,这一特性(即客观实在性)指的是事物在实践过程中唯一能保持不变的属性,也是历史地发展着的实践活动的能动改造作用的最后界限”[72]。
在历史观中,强调“以实践为本质的社会历史过程”,认为社会是在人的实践基础上生成的不断自我更新的有机体,历史是人类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意识形态和科学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掌握世界的精神样式。
在认识论中,强调“以实践为基础的意识和认识过程”,认为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内容与形式都取决于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发展水平。“实践活动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与客体的相互规定及双向运动的结构亦即对立统一的关系,就内化为辩证思维的规律也就是矛盾思维律”。作为辩证思维的内容,事物的“辩证本性”是“由实践活动赋予的性质,而不是与人无关的所谓‘自然界的辩证法’”[73]。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却回避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如何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阐述辩证法,阐述实践活动如何“赋予”事物以“辩证本性”。
在这一方面颇有建树的,是陈晏清、王南湜、李淑梅编著,2001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级教程》。《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级教程》深入探讨了“辩证法的实践原型”和“合理形态的辩证法”,明确指出:“马克思哲学的唯物论、辩证法,都是对于人的活动的根本理解、根本观点”,因此,要“把实践的观点作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把‘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核心范畴,据此去阐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的唯物论和实践论的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并在此基础上,阐明实践论的自然观念、社会观念、历史观念、知识观念及其作为全部哲学观念之综合的自由观念,建构起一个将实践观念贯通到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体系”[74]。这是其一。
其二,《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级教程》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思考总是指向人的现实活动,明确地把哲学视为人类对自身活动的反思,“这就是马克思的基本的哲学理念”。马克思的哲学观是“人类活动论的哲学观”,马克思的哲学思维范式是“人类活动论的或人类学的哲学思维范式”,而这种哲学观和哲学思维范式的核心就是实践论。“只有把握了马克思哲学的这一基本理念,理解了马克思开创的人类活动论思维范式的意义,才能对马克思哲学的主体性维度有真正的和正确的理解。”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力图“建构起一个符合马克思的人类活动论思维范式的解释框架”[75]。
其三,《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级教程》认为,人的活动就是要把自然世界改造成为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属人世界,因而不断地制造世界的分化,同时又实现着世界的统一。作为人类自身活动的反思,哲学就是要思考世界的分化与统一。哲学所要把握的世界的统一性,不是那种离开了人的活动的统一性,而是由于人的活动而分化的统一性;因人的活动而分化的世界的同一性,实质上是人类活动中的必然与自由的统一性。自由与必然是人类存在的本原性结构和人类活动的本原性矛盾,是哲学发展的基本线索。“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一种在现代条件下,以其特有的方式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并进而解决自由与必然之现实对立的哲学体系。”[76]
从马克思主义人类活动论的哲学思维范式出发,《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级教程》建构了一个以必然与自由的关系为基本线索,以实践为首要观点和核心范畴,以人的自由为目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第一章哲学的精神;第二章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第三章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第四章现代形态的唯物主义;第五章人化自然的观念;第六章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第七章人类历史的辩证过程;第八章人类认识的辩证过程;第九章人类自由——真、善、美的统一。其中,第一章专门阐述了自由与必然是人类存在的本原性结构和人类活动的本原性矛盾,说明哲学是人类对自身活动的反思,是解决自由与必然关系问题的一种独特努力;第三章专门阐述了实践论的辩证法,分析了辩证法的实践原型与其理论抽象,并对自然辩证法提出新的理解;第四章专门阐述了实践论的唯物主义,分析了现代唯物主义的实践性、辩证性和历史性;第七章专门阐述了异化问题,说明异化和异化的扬弃是人类历史演进的必经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新探索,是沿着深化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以实践观点为首要观点、核心范畴和建构原则,以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为宗旨这一研究路径展开的。
之所以如此,一是中国学者立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一新的实践深入解读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等著作,重新解读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等著作的结果。正是在这些著作中,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础地位和核心作用得到了深刻而充分的论述。从根本上说,对经典的任何一种解读、重读都是由实践所激发,并受实践所制约的。
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西方马克思主义、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启发。1982年,徐崇温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贾泽林的《南斯拉夫当代哲学》出版,这标志着西方马克思主义、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登陆”,为中国学者展示了一个不同于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研究领域。西方马克思主义、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早期著作的解读,对社会存在理论、社会批判理论、实践观点的研究等,扩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视野,提供了更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方法。中国学者以实践观点为首要观点、核心范畴和建构原则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既有中国现实的基础,又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西方马克思主义、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启发。
五、简短的结语
在简短的结语中,我们不想对以上的论述作一概括,而是拟就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如何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作一简要述评,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建构面向21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
任何一门学科的教科书的主要任务,就是阐述这门学科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也是如此,其任务就是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但是,我们应当辩证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具体地说,有些基本观点已经成为“常识”,如物质统一论、能动反映论、历史决定论以及矛盾论等,对于这样一些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应结合当代实践的新经验、当代科学的新成果,用“新话”对之作出新的解释,使这些已经成为“常识”的经典问题历久弥新,显示出当代内涵和当代价值。这是其一。
其二,有些观点本来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过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没有涉及或未加重视,没有把它们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加以阐述,如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等。对于这样一些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应以当代实践和科学为基础,重新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文本,深入挖掘其中的基本观点,并给予全面阐述。
其四,有些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并没有明确提出,而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研究“变化中的实际”和发展中的科学提出来的新观点,如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辩证逻辑的基本要求、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由于这些观点反映了人与世界的总体关系以及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因而应当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77],离开了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只能是打引号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但是,我们又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的哲学完全等同起来,认为只有坚持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所有哲学思想,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按照这种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必然终止于1883年或1895年。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不能奉引“原教旨主义”,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反,应当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
其五,有些基本观点直接凸显着政治效应,如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性等,有些基本观点则间接蕴涵着政治意义,如对立统一规律等。尽管哲学观点、哲学命题的理论意义与政治效应并非等值,但哲学观点、哲学命题具有这种或那种政治效应却是无疑的,更重要的是,哲学与时代的统一性首先是通过它的政治效应实现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应当也必须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政治情怀。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政治经济学,那么,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政治哲学。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又不能成为某种政治的传声筒、某种政策的辩护词,而应该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以反思的态度、批判的精神和科学的原则对待现实。“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而是黑格尔哲学的思维方式。
其六,用中国的语言风格和表述方式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黑格尔说过,一个民族应该用自己的语言来习知优秀的东西,在德国,哲学应该说“德国话”。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它肯定具有德国的语言风格和表述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经过俄国十月革命传入中国的,经过俄国的中介传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又肯定具有某些俄国的语言风格和表述方式。因此,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应该也必须学会说“中国话”,用中国的语言风格和表述方式讲深、讲透、讲活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但是,用“中国话”去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简单地转化为中国传统哲学的范畴,把矛盾变成阴阳、规律变成道、物质变成气、共产主义社会变成大同社会……只能是语言游戏;更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绝不是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去迎合中国传统哲学,用中国传统哲学去“化”马克思主义哲学,这种迎合和“化”的结果只能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空心化”,成为所谓的“儒学马克思主义”。
[1]1922年,以俄国为主体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正式成立。为行文方便,本书把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到1922年苏联成立时的这一段历史也称为苏联时期。
[2]引自安启念:《新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2版,16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苏]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理论》,6、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4][苏]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序言,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5]同上书,序言,1页。
[6]《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43卷,3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7]中国社科院马列所编:《论布哈林和布哈林思想》,216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
[8]《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43卷,3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9]中国社科院马列所编:《论布哈林和布哈林思想》,227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