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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第2页)

第二,强调理解哲学根本问题的重要性,同时又从自然史的角度,把实践定义为“物质运动的最高形态——人类社会的物质的存在方式”。

第三,为了把“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和基本命题”格式化,物质、意识、实践这三个范畴被认为是“根本的范畴”。

柯辛的总结性论文,一方面有其积极的方面,他强调理解哲学根本问题的重要性,他拥护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践概念的唯物主义的性格,从而给抛弃唯物主义的修正主义的“实践哲学”以强有力的打击;另一方面,又有其消极的方面,他没有把自然史的世界观作为基本的观点充分地加以贯彻,因而把物质、意识、实践这些范畴简单地、并列地加以理解。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事实,即在东德,身处领导地位的哲学家柯辛,他的这些理论弱点,也充分地体现在《教科书》中了。前面,我们把《教科书》的体系规定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指出了它对于传统的苏联型体系的优越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教科书》的体系中没有什么值得探讨的问题。

第一,在《教科书》中,实践的唯物主义和自然史的唯物主义没有充分地统一。也就是说,《教科书》的实践唯物主义,从物质、自然出发,把实践置于体系之前,这种做法未必是成功的。实际上,把自然史的世界观作为基础,才能立体地把握物质、意识、实践的范畴,才能建立把实践的范畴置于中心地位的真正科学的实践唯物主义体系。

第二,在《教科书》中,使人感到把逻辑和历史统一起来加以把握显得不足。也就是说,《教科书》在体系的叙述方法上,逻辑的展开未必同时反映历史的过程。《教科书》的叙述方法突然从“哲学的根本问题和根本流派”说起,便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第三,《教科书》以阐明实践的唯物主义为目标,但是在第五部认识论中才谈到实践的定义,显得略微不够协调。“实践论争”为撰写《教科书》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实践论争”中,在认识论的范围内来规定实践,是过于狭窄了。正因为这种格式化的概括,更加加深了这种不协调的感觉。不能说这种暧昧性同《教科书》没有充分实现逻辑的和历史的统一毫无关系。

第四,《教科书》强调必须把握社会辩证法的特殊性,可是这项任务并没有完成。这点我们可以从下列情况看出,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固有的“主体—客体”的范畴以及它的辩证法,仅仅在第五部认识论中才专门论述了一点点。看来不能有效地批判卢卡奇所代表的,“主体—客体”哲学的修正主义理论。

第五,在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上,贯彻列宁的“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的统一”的观点是不可缺少的。可是在《教科书》中,这种思想不够自觉,不够明确。因此,没有充分阐明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在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和相互间的关系。特别是关于逻辑学,几乎没有言及。并且,把逻辑学全部理解为形式逻辑学,也是个很大的问题。

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体性”

六十年代前半期,东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动向主要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1967年出版)这一具体的成果上。那么,这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以下简称《教科书》)的新特征是什么呢?关于这一点,我们准备对照迄今一直被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范本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以下简称《哲学原理》),来进行探讨。

贯串整个《教科书》的最新颖的特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不可分割的一体性”。也就是说,全书不仅强调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不可分割的一体性,并且主张把它作为结构原理来加以运用”,这一观点成为《教科书》“体系叙述”的基础。

众所周知,过去在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时,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各自作为独立的哲学部分被分别叙述的。但是,在东德的《教科书》里,不存在两者的这种机械的分离。于是,可以说,《教科书》的新颖之处首先表现在叙述体系的方法上。在那里,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被强调为结构原理”,这一点从而也被理解为体系叙述的原理。

毫无疑问,这里重要的是两者的“一体性”,特别是被作为“结构原理”来把握。据《教科书》说,本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新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是把人类和人类活动,即社会生活过程作为出发点和中心点的。……因此,辩证唯物主义如果撇开这个内容,是完全不可能的”。人类和人类社会的实践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中心的内容。正因为“这一理由,恩格斯总是把新的世界观称作历史唯物主义”。当然,辩证唯物主义从其内容来说,本来应该把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在其自身之中。但是,在这点上,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破坏了两者的“不可分割的一体性”。也就是说,“到了斯大林时代,便产生了这样的观点,即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本来的世界观,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把辩证法应用于社会的学说,不过是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特殊学科。这就使辩证唯物主义只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因而,一方面造成自然哲学复活的假象,另一方面又导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分离”。

这里所说的批判性的意见,虽未点名,但显然是针对斯大林的著作《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中所表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以及保留了斯大林哲学体系原型的苏联哲学体系的。众所周知,在斯大林的著作中,辩证唯物主义完全以自然界为对象,而历史唯物主义则被理解为把辩证唯物主义应用于社会方面的学说。也就是说,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割开来加以把握,似乎存在两个唯物主义,并被分别独立地加以叙述。但是,“实际上,抛开历史唯物主义就不存在辩证唯物主义。两者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中是融为一体的”。

由此可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不可分割的一体性”这一观点,可以说是《教科书》的第一个特征。

这点在苏联的《哲学原理》中,是按照“第一卷”辩证唯物主义、“第二卷”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一个顺序来构成体系的。两者是被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立的两个部门来加以叙述的。但是,在东德的《教科书》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却是被完全融为一体来加以把握的。譬如,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范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这一“部”中的“物质和世界的统一性”这一“章”中叙述的。但是,“物质和世界的统一性”问题在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不外乎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主要内容。总而言之,在《教科书》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作为各自独立的项目存在的。

值得注意的是,《教科书》的这种立场决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它自身已经统一了的辩证的、唯物的社会理论”来详细地展开和叙述。迄今为止,我们所指的是始终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统一的世界观,从体系上来加以叙述。这决不是否定这种可能性,即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有关社会的唯物主义的学说,以独立的形式加以展开。

显而易见,《教科书》的基本立场始终是把“人类的社会生活及其历史”置于“客观实在的一个领域”,即置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中来加以考察的。人类社会也不外乎是自然、物质运动的各种形式之一,这个观点也始终贯串在体系的叙述方法之中。

总之,《教科书》在“不可分割的一体性”上来理解和叙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观点,是极其值得重视的。可以说它提出了一个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相关的深刻的问题。

《教科书》的第二个特征就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象有关的问题。

据《教科书》讲,全部哲学的问题,它的合理解决都存在于“社会实践和从概念上把握社会实践”之中。按照字面理解,这是一个基本立场。同时,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从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来理解人的本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首先必须从这里出发来加以规定。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象的规定,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东德《教科书》和苏联《哲学原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苏联《哲学原理》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是研究一切运动和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在苏联的《哲学原理》中,虽不能说轻视人及人的社会实践,但是人及人的社会实践完全被看作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考虑到上述这些情况,关于这个问题,东德《教科书》的新颖之处也就显而易见了。

《教科书》说,“笛卡儿以来的近代哲学主要关心的事情”是,“阐明人的活动的本质,特别是阐明社会实践的本质,阐明人的活动同客观世界的关系”。虽说如此,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始终只不过是建立了阐明这些问题的“各种重要的前提”。马克思和恩格斯才第一次揭示了“人的劳动和社会实践的本质和作用”,成功地把哲学的对象同人的活动联系起来。

这样,从哲学史的角度,说明了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同马克思、恩格斯的关系之后,《教科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作了如下规定:“人对于世界的关系是通过人的能动的活动的各种形式来实现的。处于对世界的这种关系中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对象。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是研究人在革命实践中如何变革自己的周围世界和他们自身”。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阐明人及人的社会实践正是贯串整个《教科书》的基本观点。在这种情况下,所谓人,不外乎是现实的、社会的人。就是说,他们不是脱离客观现实的、唯心主义哲学所主张的抽象的人,而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和革命实践不断地变革物质世界,同时在变革物质世界的过程中也不断地变革自己自身的人。因此,把人置于哲学的中心,同把人的社会实践以及社会实践的对象——客观世界,也当作哲学的对象是不可分割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除了处于对客观世界的关系(特别是实践的关系)之中的人以外,别无其他。《教科书》说道:

“马克思和恩格斯揭开了‘人的本质’之谜。那是……通过具体地、历史地分析现实的人的社会存在方式而得到的。然而,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理解人的关键是当时历史所规定的人对世界的关系。因为这种关系把人的一切活动方式、人的活动的各种成果,同时也包括人的活动的客体都联系在一起,使它们变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从上述引文中,我想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为什么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高对象?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必须从人以及人对世界的各种能动的关系出发并受它的规定。

不言而喻,人对世界所具有的关系是“受当时历史所规定的”,它的最根本关系是“实践的=对象的关系”。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是在劳动(这种劳动决定、规定人的活动形式)这一形式中展开的,并由此产生“其他一切活动方式”的,人对世界的“根本关系”。

以这种“实践的=对象的关系”为基础,产生了“在意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人对于世界的理论的=认识的关系”。“因为人的劳动一开始就把意识的要素孕育在其中”,所以,这种关系“必然从实践的关系中产生”。作为这样一种东西,这种理论的=认识的关系除科学外,还包含法律、道德、宗教等等“人类从精神上占有世界的各种形式”。

最后,以上述人的实践的和精神的活动为基础,人对于世界的审美关系也就应运而生。

这样,我们就回到了前面所说的公式:处于同世界发生各种关系之中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高对象。

现在,“因为人处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的中心,所以哲学的一切方面只有从人这一关系点出发,才能被正确地理解”。也就是说,“只有人的实践活动才给我们介绍一切科学的各种对象,才给我们介绍哲学的对象”。并且,“只有从这一点出发,自然和社会在其一体性和相互作用中,社会的实践在理论和实践的相互关系中……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同时,科学、政治、道德和艺术……也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马克思主义哲学自己研究的对象就是这样的一切领域同人、人的活动之间的联系,以及规定一切领域特征的各种普遍规律和本质的特征”。

显而易见,《教科书》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象的规定的特色在于:哲学的对象被理解为由人的实践、劳动,以及由此产生的理论认识所媒介的领域,把对象的生成作为一个历史过程来把握。一般说,《教科书》关于这个问题的重要理论贡献在于:从人的劳动出发,并以人的劳动为基础来规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

鉴于上述各点,《教科书》对哲学对象的规定,其新颖之处也就不言而喻了。譬如说,苏联的《哲学原理》对于哲学对象的规定,其方法是非常机械的、公式化的。从人的实践、劳动出发来历史地规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这种立场极为薄弱。

以上,作为《教科书》的特征,特别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结构和叙述方法,我们探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体性”和对哲学对象的规定这两点。东德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全部哲学问题的合理解决置于社会实践和从概念上把握社会实践之上。我们可以把这样的东德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7]。但是,在《教科书》的内容上,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疑点。

三、“两种体系”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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