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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卷第二十(第3页)

此詩言「莊公之子」,又言「新廟奕奕」,則為僖公修廟之詩明矣。但詩所謂「復周公之宇」者,祝其能復周公之土宇耳,非謂其能修周公之屋宇也。《序》文首句之繆如此,而蘇氏信之,何哉?

《魯頌》四篇,二十四章,二百四十三句。《考索》:「李氏曰:『《駉》詩言牧馬之事;《有駜》言君臣宴飲;《泮水》言其修泮宫、服淮夷,所褒之事猶為可褒也。至於《閟宫》,則毁譽失真,且如言姜嫄、后稷,至於文武與夫郊天之祭。魯以諸侯而乃盛稱以示誇耀,不亦過乎?」王介甫曰:「周頌之詞約約,所以為嚴盛德故也;魯頌之詞侈侈,所以為夸德不足故也。」

[1]「願」原作「禱」,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2]此句,原作「頌之亡甚于變也」,據嚴粲《詩緝》卷三十五改。

[3]「詩」原作「時」,據四庫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4]按,《毛詩正義》卷二十之一於此釋「皇」字,徑引《釋蓄》謂「黄白,皇」,又引舍人云:「黄白色雜名皇也」,未有「微」字意。然下章《毛傳》謂「黄白雜毛曰駓」,孔疏以為「云『雜毛』,是體有二種之色相間雜」,而《毛傳》謂「黄白曰皇」,不云「雜毛」,則「止一毛色之中自有淺深,與此二色者異」。劉瑾或因此從《毛傳》而規範孔疏用字,據以增「微」字。下文改「雜色」為「微赤」,與此同。

[5]「微赤」,《毛詩正義》卷二十之一作「雜色」。

[6]「其」原作「見」,據四庫本改。

[7]「思無疆,思馬斯臧」,陸佃《埤雅》卷十二作「思無邪,思馬斯徂」。

[8]「皇」原作「黄」,參據前章傳注改。下同徑改不再出校。

[9]「袪袪」,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作「祛祛」。而阮元《毛詩正義校勘記》則以作「袪袪」為是。

[10]「馬」,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補。

[11]「辭」原作「詞」,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12]「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13]「辭」原作「詞」,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14]「方」,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補。

[15]「辭」原作「詞」,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16]「也」,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17]「璧」原作「壁」,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18]「出」上原有「將」字,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刪。

[19]「以」原作「與」,文義不通,據《毛詩正義》卷二十之一改。

[20]「言」,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補。

[21]「徵」原作「微」,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22]「閉」原作「閟」,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23]「百」上原有「種」字,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刪。

[24]「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25]「章」原作「常」,據《禮記正義》卷三十一改。

[26]「祛」原作「袪」,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27]「各」原作「洛」,據朱熹《詩集傳》卷二十改。

[28]「廟」原作「廣」,據輔廣《詩童子問》卷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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