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修国史》,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92页。
[7]参见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四《宪宗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32页;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472页;《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九《蒋乂传》、卷一百五十九《韦处厚传》、卷一百六十八《独孤郁传》,分别见第4028、4183、4381页。
[8]王溥:《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下·史馆杂录下》,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08页。
[9]详见本书《韩愈与〈顺宗实录〉》一文。
[10]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在外修史》,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99页。
[11]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在外修史》,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99页。
[12]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五《张说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409页。
[13]刘昫等:《旧唐书》卷九十七《张说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55页。
[14]刘昫等:《旧唐书》卷九十八《李元纮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74~3075页。
[15]刘昫等:《旧唐书》卷九十八《李元纮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75页);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在外修史》记此事于开元二十五年(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99页),实误;以新、旧《唐书》之《张说传》《吴兢传》《李元纮传》考之,应为开元十五年,疑《会要》二十五年乃十五年之误。
[16]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二《吴兢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529页。
[17]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二《吴兢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180页。
[18]如清人胡承诺云:“韩愈作《顺宗实录》,当时谓其繁简不当,序事拙于取舍。穆宗、文宗皆诏史官增定。而李汉、蒋系皆愈婿也,适在显位,故改作者难之。韦处厚遂别作数卷,是《实录》有二本也”(胡承诺:《绎志》卷十四“史学”,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90页)。张舜徽先生所著《中国古代史籍举要》(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一书,引胡氏此语,以证“实录的不可尽据”(见该书119页),似亦未安。
[19]如太宗朝实录有《今上实录》《贞观实录》,则天朝实录有《则天皇后实录》《圣母神皇实录》,睿宗朝实录有《太上皇实录》《睿宗实录》,玄宗朝实录有《今上实录》《开元实录》《玄宗实录》等。
[20]参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六《唐纪五十二》顺宗永贞元年注引《考异》,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608页。
[21]王溥:《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下·史馆杂录下》,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12页;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九《路随传》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93页。
[22]王溥:《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下·史馆杂录下》,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12页。
[23]据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九《路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92~4193页。路随的奏章表明:文宗诏令路随等人对《顺宗实录》“重加刊正”的指示,立即遭到许多朝臣的反对,以致“庶僚竞言”“表章交奏”“议论颇众”。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中,对《顺宗实录》“欲加笔削”的路随乃采取一种微妙的态度。他一方面表示拥护文宗关于“刊正”《顺宗实录》的决定,另一方面又表示他迫于“群议”,且为“流俗”和“时论”所误解,担心“刊正”实录,“终为时累”。因此,他把矛盾上交,请求文宗做出具体的修改指示,以“宣付史馆,委之修定”。处在宦官集团的压力和官僚集团的反对之间的唐文宗,也只能做出妥协性质的决定,指示:“其实录中所书德宗、顺宗朝禁中事,寻访根柢,盖起谬传,谅非信史。宜令史官详正刊去,其他不要更修。”围绕韩愈《顺宗实录》的一场激烈争论,至此结束。
[24]参见本书下编《韩愈与〈顺宗实录〉》一文。
[25]载《辽宁大学学报》1978年第3期。
[26]赵吕甫:《唐代的〈实录〉》,载《南充师院学报》1981年第1期。
[27]韩愈《表状》云:“……圣明所鉴,毫发无遗,恕臣不逮,重令刊正,今并添改讫。其奉天功烈,更加寻访,已据所闻,载于首卷。”见韩愈:《韩昌黎全集》卷三十八,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91年,第449页。
[28]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四《顺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0页。
[29]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四十二《路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677页。
[30]刘昫等:《旧唐书》卷十五《宪宗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72页。
[31]参见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74~81页。
[32]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80页。
[33]本文初稿作于1981年4月,曾以打印件分别寄呈胡如雷、陈光崇、赵吕甫三位教授审阅。同年6月,他们先后复信作者,除表示赞同本文的论点外,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本文定稿时,参考了三位先生的意见。值此结集之际,略述始末,以志谢忱,198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