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妊娠糖尿病有何危害
糖尿病对孕妇、胎儿、新生儿均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而且怀孕之后内分泌系统的改变,使原有的糖尿病也会受到更多的冲击。对孕妇而言,发生高血压、肾盂肾炎、羊水过多、产后出血和感染等并发症的机会也增多;在胎儿新生儿方面,则可能伴有先天性畸形、巨大儿、新生儿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以及低血糖等。因此,与正常人相比,糖尿病患者妊娠后其母婴要冒更大的风险。但是,如果能遵照医嘱将血糖控制在理想水平,并且得到严密合理的监测和治疗,母婴的安全是有保障的。患者既不可对此掉以轻心,也无需忧心忡忡。
孕期应使血糖持续控制在正常或接近正常范围。通过测定四段尿糖,可粗略估计一天24小时内的血糖水平。第一段尿是指早餐后至中餐前这一段时间内排出的全部尿液;第二段指中餐后到晚餐前的尿液;第三段指晚餐后至睡前的尿液;第四段指睡后至第二天早餐前的尿液。以每段尿中取一杯测定尿糖,所得的结果是四段尿糖。如每段尿糖在微量和“+”之间,说明糖尿病控制得好。当出现低血糖反应(出汗、头晕、心慌、饥饿感等)或尿糖“+”以上时,需马上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胰岛素剂量。
高血糖有致畸胎作用。患糖尿病时,在高血糖等有害因素影响下,胎儿于妊娠6周可发生脊柱裂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妊娠7周可发生肾脏畸形,妊娠8周可发生心脏畸形。器官形成发生在妊娠最初8周内,以后器官已定形。如妊娠确定后(即停经6周后)才严格控制糖尿病,则无助于预防胎儿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