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顺应完全不知道他在骄傲什么。
只觉得他的室友姐妹太逗了,差点儿以为自己真要多个爹呢。
现在没爹了,乔顺应放了心,“你什么时候来的?”
秦语说:“刚来。”
乔顺应不信,瞥他一眼。
秦语笑了笑,“真的,我第一次来这地方,一开始还走错了,去了外场。里面人挤人,什么都看不清,后来才发现内场要穿过这道长廊。”
“还好一来就看见你了。”
“别笑了别笑了。”
乔顺应真是招架不住他的笑,也分辨不了秦语说的真的假的了。
难怪都说西装是男人最好的医美。
哪怕秦语这么一个生活枯燥的男同,穿上之后,都成了勾人魂魄的斯文败类。
他之前冲着这张脸就发不出火,现在更是腿根发软,想跪大佬。
“姐妹,你真有意思,公司熟人熟场,你跟我说第一次来。”
乔顺应半个字不信,“第一次来你穿这样?”
“听人推荐的。”
秦语理了理西装外套,十分嫌弃的说:“所以我不喜欢穿这身,会惹很多麻烦。”
之前秦语的衣服不是咖啡色格子衫就是深灰色格子衫,刻板印象得太码农,乔顺应还以为他图方便呢。
现在算是明白了。
男孩子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
秦语要是穿这一身上班,不得被公司同事一天馋八百回。
还是工装安全。
“也是。”
乔顺应对麻烦深表赞同,“你要是穿这身早点来,当小三的估计也轮不到我了。”
秦语问:“什么小三?”
“就是我们领导之前失恋了,前男友还追来了……”
乔顺应跟秦语一边往地下车库走,一边聊之前理查挨巴掌的事。
他还没忘扯了扯自己的粉色广东双马尾痛衫,向室友赌咒发誓。
“我绝对不是变态,这衣服是朋友看着好玩,推荐我买的。哪知道我们领导前任张口就说我变态啊!”
抱怨八卦,总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秦语听了,解释道:“变不变态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单身,林志豪也单身,他为你专门包场的消息,全公司都传遍了,大家总会传点风言风语。”
乔顺应不理解,“可我对前男友念念不忘……”
“你的念念不忘,不就是挑衅吗?”
秦语指出了问题的关键,“到底是多好的男人,让你一直挂在嘴上,谁听了都想跟你试试,让你彻底忘掉他。”
乔顺应:……
啊啊啊——
乔顺应崩大溃了。
难怪朱迪一天到晚要给他找个好的,所有人都觉得林志豪对他有意思,连可可都端酒来了。
原来是把他当boss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