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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魔法与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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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霄追在分管测试的长老身后,兴高采烈的询问道:“我什么时候能学鲜血魔法啊?到哪去找老师教我啊?”

长老听完后诧异道:“什么?在血族你要找人学光明系的鲜血魔法?你小子这是找老师呢还是找死呢!”

两只小吸血鬼只好哭着回去了......

因此方霄只适合学习光明系魔法,别说鲜血魔法了,在血族中根本没有光明系魔法供他修炼,而且也不可能让他修炼。

所以方霄只好修炼那些血族中流传下来的古老的近战炼体之术。

方霄用的武器是枪!

..................................

在血族当中,绝大多数成员会选择修行鲜血魔法,因为血族是一个对各系魔法元素十分敏感的种族,天生的魔法师,而所谓的鲜血魔法是脱胎于各系普通魔法之上,只有血族才能使用。血族可以使用鲜血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的使用也依托于自己体内的鲜血,一个血族体内的鲜血就那么多,如果用这种力量直接对敌,那正可谓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正如两个人打架,其中一方打着打着就贫血了,那纯属作死。

在很久以前,血族通常只依赖于自己的身体使用简单的近身战斗技巧和强大的回复能力与敌人硬耗,为了利用自己的优势,而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天赋。直到一千五百多年前,在血族中的一个高等家族卡帕多西亚族出了一个名为贾尔斯的天才,创造了鲜血魔法,他将血族的鲜血力量作为各系魔法的一种增幅,将体内的鲜血融合到魔法元素之中,魔法的威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但更为重要的是,对魔法的操控力就像操控自己的手臂一样精准!

但贾尔斯的伟大发明没有给卡帕多西亚族带来繁荣,反而带来了灭顶之灾!血族十三王族一夜之间联手攻入了卡帕多西亚族,瓜分了贾尔斯的成果,从此,卡帕多西亚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而贾尔斯也不知所踪。

血族在近身战斗时很少愿意使用武器,因为相比于那些身外之物,他们更相信自己的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牙齿,因为这些是神赐予他们的宝物,是他们的骄傲!

关于这一点,用方霄的话说就是:

“骄傲?两个人打架,人家对手都抄家伙了,你还非要赤手空拳跟人干,你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

如今在血族中,因为鲜血魔法盛行,其强大的威力和精准的控制力,使得血族的实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方霄和绯两个人很小的时候也希望修炼鲜血魔法,但是这需要先去测试自己适合什么属性的魔法,然后两个人就去了长老院进行测试,绯先测试,结果出来了,

没有属性!无法修炼。

绯哭了,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然后轮到了方霄,不一会儿结果也出来了。

属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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