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团也没妄想能够直接买断这首歌的版权,对方卖不卖不说,也不知道会要求多高的价格。
况且他只是为了电影的宣传,只需要买下使用权和发行权就行了。
“当然没有问题,不知李导想多少钱?”
“200万。”
李团早就已经想好了价格。
这是一个在他看来很合適的价格。
其实业界就算是找人写歌,都不了多少的钱。
沈浪有才华,但说白了名气也不高,有这个200万的价格,也是他急需要一首主题曲。
而且现在沈浪人气最高峰,买来这首歌需要提价。
要不然换做平时,100万就足够了。
“成交。”
沈浪也没有跟他多聊的意思。
反正只是买过去宣传,版权还在他这里,白得一百万这不香嘛。
“沈先生不再考虑考虑?”
“李导这么有诚意,我何必当这么一个恶人呢。”
李团有些意外。
他估摸著沈浪会漫天多要价,没想到一开口就答应了。
他不知道沈浪心里打的算盘。
既然是第一单生意,没必要和对方急头白脸的討价还价的。
让两方不高兴不说,还容易影响这桩生意。
挣钱嘛,不寒磣。
况且他现在有运气在身,也不怕被人坑。
“这里的咖啡很不错,沈先生要不要尝一尝。”
“当然,李导选的地方,那肯定是不错的……那就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李团的反应很快,让法务整理好了合同,送了过来。
而沈浪也特意得请了一个律师,逐条逐条的把合同都给看完了。
確认没有留下隱患以后,沈浪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这一手。
倒是让李团有些意外。
倒不是他留了什么坑人的条例,只是像他这样,签合同时候会如此严格的年轻明星已经很少了。
那些小年轻为了出名,和经纪公司签约,然后被坑的抑鬱退圈不说,还得要赔偿违约金。
要都有沈浪这样的意识,也不至於被坑成这样。
在確定以后,立即离开也不太好,沈浪隨意道:“既然已经谈成合作,那能不能听一听李导这部电影的整体故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