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琳看著这个剧本,讚不绝口。
她见过火柴人似的分镜,也见过电影似的分镜头,但像沈浪这样能够当做漫画来观赏的分镜头,实属少见。
不夸张的讲,拋开这个故事不谈,可以称作一本青春恋爱的漫画。
沈浪只能说,系统出品必须精品啊。
“之前失业的时候,学过一些东西。”沈浪並没有详谈,“这个剧本怎么样?”
“太好了,节奏和剧情上面,和你的那一首歌非常搭配,可以看得出来你很用心。”苏琳微笑著看著他,“所以我们决定,剧本就用你的这个,由你来担任男主角和编剧。”
“下面可以聊下你的片酬。”
如果用现在刚翻红的沈浪片酬,可能也只有千万。
非常的“物美价廉”。
但这样就得不到利益最大化。
“琳姐这样好吧,我也不要片酬,以我的片酬和编剧费用和这个买歌的钱作为投资进这部电影里面,到时候电影上映之后,希望得到票房的百分之十。”
苏琳和李团对视一眼,似乎没想到沈浪会有这样的想法。
看得出来沈浪对这个剧本很自信,而且也很敢赌。
“可以。”
苏琳没有任何犹豫就同意。
她很清楚。
这个剧本的精细程度,如果找一个別的导演,也能拍出来。
到时候上映的话,或许能够得到一个同样不错的票房。
票房分成而已,对於他们来说也很常见,还能帮他们节省很多资金。
至於上映会有多少票房,这就不是他们可以考虑到的。
於是他们重新又签订一份合同,沈浪的全部片酬和费用,折算变成成本到电影里面。
不过並不是总票房的百分之十,也不是票房利润的百分之十。
如果是总票房的百分之十,如果《那些年》这部电影能够卖出十个亿,那他可以得到一个亿。
这是什么概念呢。
国內分帐比例一般是片方拿43%,但这是从总票房里扣除5%的专项基金和5%左右的税以后的43%,实际也就相当於总票房的33-39%左右。
如果票房五个亿,製片方几个公司还有投资人员,在那分著那一两个亿。
而沈浪一人独享五千万。
累死累活拍摄几个月,让沈浪得到最大的便宜,这肯定不是製片方和导演想要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