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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境(第1页)

令鹿怀舒震惊的是,寿辰上自己的一场大闹,竟然并未召来任何责罚。

因着鹿怀舒,鹿府上上下下气氛尴尬至极,老夫人借口身体不适,寿宴刚结束就搬去了佛堂,并下令除非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否则不得轻易打扰。鹿福槿自然是陪着鹿老夫人一起,鹿明德也每日早出晚归,时常见不着人。

唯一开心的就是鹿怀舒了,无人找麻烦,每日吃了睡,睡了吃,乐得逍遥自在,几日下来勉强将原主这幅身子养回来些许。

期间鹿张氏还派工匠来修葺了暖雪阁,匠人们装模做样地敲打了半日,将屋顶的瓦片重新铺过,漏风的窗户换上了新的明瓦,墙壁也草草粉刷了一遍,屋子里总算气派了些,最起码看起来像个人住的地方了。

足足睡了两三日后,鹿怀舒才打起精神处理起正事来。

这日晚间,天空淅淅沥沥飘起了小雨,鹿怀舒早早将鹿张氏派来服侍的丫鬟婆子赶走,将念樱和原主的魂魄一通叫进了房中,几日不见,原主还是那副畏畏缩缩的样子,说话细声细语,也不敢抬头看人。念樱脖子上的伤口愈发骇人了,能清晰地看见无数虫子在她脖间爬来爬去。

“小鹿?我可以这么叫你吧。”鹿怀舒看向原主,抢先开口打破了一室寂静,她冲着念樱的方向扬扬下巴,“你认识她?”

小鹿悄咪咪抬起脑袋,飞快地瞥一眼念樱后又迅速地将头埋下去,微不可见地点点头:“······她,她原本是三婶婶。”

三婶婶?鹿怀舒挑眉,颇为震惊。鹿老夫人还有一个儿子?既如此为何她穿越过来那日没有这位三叔的记忆,甚至在寿辰上也没见过他?

似是看出了她的疑惑,小鹿抿抿唇轻声解释道:“三叔对做官不大有兴趣,说自己此生唯一的愿望就是游历完大虞的河山,所以不常回家。此次是因为在外头摔断了腿得好好将养一段时日,这才没有赶回来参加祖母的寿辰。”

“三婶······念樱姐姐是三年前嫁进来的,成亲当晚······在暖雪阁里悬梁自尽了······”

三叔鹿修尘是个君子——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这样说。鹿修尘比鹿明德足足小了十二岁,玉树临风,才高八斗,人又随和友善,是以在京城里有不少挚友。鹿老爷子在世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鹿修尘能好好读书,一举高中光耀门楣,他是这样说的:“老大是个直性子只会打仗,老二优柔寡断又自尊心极强,不适宜在官场打拼,只要有个三品闲职能顾好自己便成。唯有老三,将来必成大器。”

可惜鹿修尘对做官毫无半分兴趣,不仅是做官,京城中同龄公子哥所渴望的一切——官位、听曲、贤妻美妾都没有兴趣,他此生唯一喜好的只有两件事——喝酒和游历山水。

鹿怀舒有些嫌恶地皱了皱眉头,听到这里再结合念樱的惨状,不难推断出鹿修尘绝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般。她最讨厌这种人了,人面兽心、表里不一,面上事事为你着想实际上背地里早已捅了你无数刀。

且说念樱原本是扬州人士,十六岁那年如愿嫁给了自己的青梅竹马生哥儿,婚后日子虽清贫,但二人彼此慰藉,也算幸福,转机就出现在念樱怀孕之后。

生哥儿寻常会往扬州刺史家送些新鲜蔬菜贴补家用,谁知某日不知怎么得罪了刺史家的公子,竟被硬生生打折了一条腿,性命虽然保住了,但腿算是废了。

打人的是刺史家的公子,他们人微言轻根本得罪不起,只得咽下委屈继续生活。只是生哥儿一倒下,家里里里外外的担子全落在了念樱肩上,她平日里既要赚钱又要照顾生哥儿,自己还怀着身孕,很快就支撑不住病倒了。

就在夫妻二人整日以泪洗面的时候,邻居刘婶给她出了个主意。

“要我说樱儿你生得美又弹得一手好琵琶,何不去我的歌舞坊做事呢?”刘婶来时带了一大盅自己熬的鸡汤,“每日只需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坐在台上,客人想听什么你谈什么就成,轻松得不得了,若是遇上大方的客人肯额外给你赏金,那你就一年不用上台了哟,只消得美美呆在家里就成。”

“可是歌舞坊······”刘婶虽说的好听,但念樱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毕竟歌舞坊一听就不是什么正经姑娘应该去的地方,何况自己已经嫁人了,难免不会被人说闲话。

“哎呦要我说你这个小姑娘还不如我这个老婆子呢!”刘婶不耐烦地瞪了念樱一眼,吐出口中的瓜子皮不耐烦地撇撇嘴,

“你是不是还以为歌舞坊是原先那样啊?里面的姑娘们涂脂抹粉穿着露胸口的衣裳,瞧见客人就喊‘哎呀爷您来啦’,谁想摸就能摸?谁想亲就能亲呀?!”

“早就不是了!我们坊里的姑娘都是卖艺不卖身的,来的客人都知道我们的规矩。再说了你以为来我们歌舞坊的是什么人?地痞流氓?臭种地的?都不是!是家世显赫的公子哥儿!人家什么女人没见过,还稀罕你一个成了亲有身孕的?你白给人家摸人家都不乐意呢!”

念樱犹豫良久最终答应了。一来家中实在快接不开锅了,二来刘婶和他们好几年的邻居,两家一直无冤无仇,总不至于害他们吧。

起初确实如刘婶说得般,她只消每日打扮齐整静坐弹琵琶即可,歌舞坊的客人大多都是富贵子弟,来也只是喝酒听曲,大方时甚至会赏她整整一锭银子,除了有的人喝醉会大喊大叫之外,再无任何不妥之处了。未足一月,念樱便赚够了生哥儿几个月的药钱,甚至给家里添了不少东西。

在念樱去歌舞坊的第三十二天,她第一次遇见了鹿修尘。

鹿修尘和其他公子哥不同,他不是最英俊的那个,确实最尊敬她的。念樱过惯了苦日子,所以很会看颜色,其他人看她时眼底都是挥之不去的轻蔑和嫌弃,仿佛和她多接触一刻都是对他们自己的亵渎,可鹿修尘不同。

他看念樱的时候眼底都是欣赏和惋惜,仿佛是在可怜念樱这般有才华的女子,居然只能在歌舞坊这种地方弹曲供他人取乐。这点怜悯让鹿修尘异常大方,不仅是每次给念樱赏钱最多的那个,甚至送了她一本孤本乐谱。

念樱也拿他当贵人对待,知晓他是独身一人生活在扬州,便时常给他带去自己做的小菜。

那时念樱以为自己是被菩萨眷顾的可怜信徒,直到后来才知晓,她走的恶魔铺在滚滚岩浆之上的末路。

那日鹿修尘以自己即将离开扬州为由,邀念樱为自己送行,席间却突然说他想娶她。念樱吓了一大跳,鹿修尘不是不知道自己已成亲,更何况她已经怀了两个月的身孕了。念樱手足无措地解释着自己对鹿修尘的感激,并再三道歉不知是不是自己什么行为逾矩了,才让鹿修尘误会。

鹿修尘听后惋惜地叹了口气,温声道:“念樱,我本欲给生哥儿一笔钱让他安稳度过余生的,可你为何要如此绝情呢?你只是一个成过亲还怀了孩子的歌女呀,应当感谢我不嫌弃你,怎么还敢拒绝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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