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迩想,他的赵哥不仅是一个工人,还是一个匠人,能用声音在自己心上雕刻,每一个音节就是一道笔画,刻写成幸福的字眼。
他搂住赵俞琛的脖子,温存地说:“再说一遍。”
“我爱你。”赵俞琛与他额头相触,笑着说:“赵俞琛爱夏迩。”
网络上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说人活着其实就活那么几个瞬间,夏迩想,足够了,足够了,他就活在这个瞬间,这个瞬间可以绵延在他一生。他将因这一刻永远快乐,永远幸福。
而赵俞琛,这位曾经的政法大学高材生,这位资深的陀迷,盘踞在他脑海里的则是《白夜》中的那一句话——“整整一分钟的狂喜啊!这难道还不足以让人享用一生吗?……“
当他说出“爱”这个字眼的时候,狂喜席卷了他,他明白自己战胜了一个不得了的东西,尽管过去的荫翳始终笼罩他身,但拨开这黑暗,他看到了一束光,光落在那小小的一隅,足以让他感到彻骨的狂喜。
风起了,行人多了,枯叶在地上刮得直响,尽管站在隐蔽的树下,也引起来去路人的侧目。两人相视一笑,回到加了几个钟点的旅馆,分批次取回了他们的行李。从下午四五点开始收拾房间一直到晚八九点,两人才围着一份简单的外卖,填饱了肚子。
晚上,在他们的小家,在他们共同的床铺上,怀揣长久的疲倦以及确定下来的心安,依偎着彼此睡去,做了好长好长的梦。梦里唇齿纠缠,滚烫灼热,是握住的脚踝,是腰肢的瘫软,是无限的包容,是猛烈的进攻,大概是梦太满了会散逸出来,第二天醒来时,床榻上一片凌乱。
吻了吻熟睡的夏迩,天微微亮,赵俞琛骑着小电瓶去工地。
来到工地上,赵俞琛第一时间就找到了老王。
七匹狼夹克被凸出来的铆钉划开了一道豁口,老王在监工站里扯着自己的袖子痛心疾首,见赵俞琛出现在门口,他顿时大喊大叫起来。
“三百!我这件衣服要三块多!狗日的费小宝就知道害老子,那钉子杵那么长一截出来,划的是我的衣服算我倒霉,要是划人了怎么办?我就知道那小子干活不用心,他妈的,迟早让他卷铺盖滚蛋!”
老王骂骂咧咧的,唾沫横飞,可赵俞琛实在是不能共情他那三百多块钱的七匹狼。
“王总,我来跟您说个事。”
“啊,你家里的那些事儿都忙好了吧?!”老王悻悻地放下袖子。
“忙好了。”
“忙好了就行,老刘年纪大了,你多打点下手。”老王坐到桌子后,拧开保温杯,呷了口热茶。
茶叶在水里飘动,赵俞琛的心也跟着动了一下。
“我今天来,是要跟您说件事。”
“工钱吧?这事儿我也没办法,你瞧瞧,我的头发都愁白了半边。你看,你看——”一边说老王一把把脑门往赵俞琛面前送。
看着那零星的几根毛,赵俞琛涩笑了一下。
“不是工钱的事。”虽然工钱重要,但不是今天的重点。
“那是什么?你小子今天怎么磨磨叽叽的!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我……”赵俞琛抿了一下唇,其实并不难以启齿,他只是想用一种合适的语气说出来,毕竟一大早莫名其妙地就跟人家说自己是个杀人犯,实在有点太奇怪。
“我之前犯过事,进去过,因为杀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