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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突如其来的婚事(第1页)

庄园东区,好不容易坚持完一顿气氛压抑很有可能导致肠胃不适的晚餐,袁瑾找借口先回了房间,而秦风跟在秦四爷后头进了一楼主会客书房。

佣人沏好茶全部撤了出去,偌大的房间只剩爷孙俩。他们同坐在沙发上,谁都没有说话。

四爷端起杯子喝下一口,茶汤绵软润喉,是他喜欢的陈皮普洱,不由得想起刚把秦风接回去的那几年,他们也常这样饭后一起饮茶,聊当地最新出台的商业政策。他抿了一下嘴角,暗叹出口气,不知从何时开始,这个他看着长大,最让他喜爱的孩子,离他越来越远。

四爷看了眼秦风,放下茶杯,缓缓开口:“孟知雨要结婚了。”

秦风从没有向他表露过对孟知雨的感情,但对方在那边做过的每一件事,包括最后因为孟知雨,不惜代价、不计后果得罪了人被算计的事,他都一清二楚。那点心思,他早就看在眼里。

秦风半垂的睫毛猛地一颤,慵懒的眼神也聚焦起来。他抬头看过来,原本放松的表情已然凝固。

四爷将手放到膝盖上,不慌不忙道:“他们不打算公开,准备去国外注册,这件事目前只有圈内几个熟人知道。你要不信,大可以去打听,以你的本事,想搞清楚不难。”

秦风攥紧了手指,指节因为用力而明显泛白。半晌后,他轻笑出声,嗓音低沉有力,每一个字都稳在气息里。他说:“没必要告诉我。”

他的反应令四爷很满意,目的已经达到,也就没必要继续展开,只哼笑了一下,道:“行,那说说正事。你打算什么时候接受那位冯小姐?”

尽管回里斯之前就已明白和孟知雨之间不可能,但孟知雨突如其来的婚讯,仍如当头一棒,令秦风措手不及,心情十成十跌落到谷底。此刻再提及冯薇,更是让他烦上加烦。他皱了下眉头,不客气地回:“不喜欢,没可能,打发走了。”

其实是打发了,但没走。下午,那辆车跟着他绕了大半个里斯,最后他实在没了耐心,将人逼停在一个郊区公园的一角。他甚至没有下车,只是降下车窗,对着敞篷里的人,直截了当地说:“你这样纯属浪费时间,我对你没有任何兴趣。”

可冯薇岂是轻易就能被击退的,她闻言不怒反笑,打开车门,缓缓走到秦风车旁,弯下腰,两手臂撑住车窗,微笑着道:“没关系,我对你有兴趣就行,我也可以让你慢慢对我产生兴趣。”

冯薇没有进一步的动作,说完便回到车内,开车离开,留下一股若有似无的高级女香。

“胡闹!”秦四爷一声怒骂将秦风思绪拉回,他抿紧嘴唇听四爷接着说,“冯兆南的女儿哪儿不合适?外表、学识、家境均是一流,读书期间还去燕城大学交流过,你不就喜欢这样的吗?”

像是被戳中了哪根隐秘的神经,秦风眼神一闪,声音也高了八度:“哪儿都不合适!”话说到这份上,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他索性开诚布公道,“我喜欢的是孟知雨,不是只要跟他沾上一点边的都能让我喜欢!”

秦四爷没料到这小子会如此激动,先是一愣,接着,绷直的嘴角微微抽动,似是在努力压抑心中的怒火。不过很快,他眉头舒展,表情缓和下来,眼中带上了几分冷静与淡漠:“大通寺要迁了,住持联系我们,问要不要把喻歆接回来。”

秦风背脊一僵。喻歆是他的母亲,在父亲秦昭言离开后不久,便去了燕城郊区的一座寺庙避世,直到秦风参军的第三年去世。生前那几年,她没有离开过寺庙,去世后,她的骨灰也安放在那里。秦风小时候不理解母亲的选择,直到长大后才逐渐明白,这一切与秦四爷脱不开关系。

喻歆出身一般,与秦昭言在一场汇报演出中相遇,当时的秦昭言已是海军陆战队上校,而喻歆是台上表演的舞者。两人一见钟情,两情相悦,但偏偏被秦四爷棒打鸳鸯。后来因为秦昭言的一再坚持,秦四爷才勉强让喻歆入了家门。

秦昭言因公殉职后,秦四爷便视喻歆为不祥人,立刻将秦风从她身边接走,送到了里斯。而失去丈夫的喻歆本就日渐消沉,秦风的走更成了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郁郁寡欢了几年,喻歆终于下决心离开秦家,进了大通寺。

“会跟爸爸葬在一块儿吗?”秦风眼神空洞,目光无意识地停留在面前那只他未碰过的杯子上,绷着的情绪全面松散,完全放弃了波动。他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秦四爷威胁拿捏了。

秦四爷看着秦风,不疾不徐地说:“正有此意,我想昭言这么多年也孤单寂寞。”

房间里陷入沉默,半晌后,秦风点了下头,语气平淡地仿佛在说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行,我答应你,但合葬这事必须大操大办。”他抬眸看向秦四爷,“还有,三个月时间不够,就算赶鸭子上架也得给个适应过程。半年,等我手头这个重点项目完成,我就和她结婚。”

秦四爷心里瞬时松了口气,事实上他并不想跟秦风弄到这一步,只希望对方有朝一日能理解自己的苦心。在他阖眼之前,他必须看到秦风重新回归正轨。四爷端起茶杯递到嘴边,入口的温度没有刚才适宜,但茶的浓度刚刚好。他将杯子攥在手里,转了半圈,说:“可以,不过一个月以后,先订婚。”

泰晤城最奢华的酒店法曼洛克六楼宴会大厅,巨大的水晶吊灯从天花板正中垂下,将宾客们身上、脸上都镀上了一层极不真实的朦胧光辉。

秦四爷回去后就将喻歆的骨灰葬进了家族陵园,而秦风也履行承诺,将订婚的日子安排在三月的最后一天。

随着音乐声响起,大家围成一圈空出场地,今晚的主角从人群两侧耀眼登场。空气中弥漫的浪漫与庄重感染着现场的每一位,除了自觉站到一边的袁瑾和沈商恩。

秦风冲冯薇微笑示意,接着两人相贴起舞,他们脸上挂着同款的笑,看上去郎才女貌、情投意合。一首华尔兹跳得步伐流畅、默契十足,仿佛天生一对,羡煞旁人。袁瑾手中的酒杯与沈商恩的精准相碰,一声玻璃脆响后,两人几乎同步,仰头灌下一大口。

“为什么一定要逼他结婚啊?”沈商恩盯着场上的人,口齿有些不清。他自身酒量一般加上整晚没怎么吃,此刻有些上头。

袁瑾苦笑了一下,扔出四个字:“传宗接代。”

沈商恩轻“啧”两声,憋了半天,也想到一四字词语:“英年早婚。”他转头看向袁瑾,扬手将人揽入怀中,在悠扬的曲调中,不自觉地拔高了音量:“庆幸我们都是自由身,可以随心生活,随性恋爱。”接着,他举起杯子大笑,“敬自由!”

两人贴得很近,沈商恩的酒气不管不顾全都喷在袁瑾脸侧,痒得袁瑾也忍不住笑出声。他和沈商恩碰杯,一饮而尽后,道:“Forfreedom!”

【??作者有话说】

也许有读者对小沈“不在乎”的心态有所质疑,这里浅浅交代一下。第一,小沈自认为对小秦先生尚处于“见色起意、心思不纯”阶段,加上他心里那些“小九九”,所以对这些并不十分在意。第二,他清楚秦风不会喜欢冯薇,通俗点讲就是“唯粉只对真嫂子破防”,冯薇明显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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