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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中文>船山遗书是谁写的 > 周易内传附发例 周易内传卷一上上经乾坤3(第2页)

周易内传附发例 周易内传卷一上上经乾坤3(第2页)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初处退藏之地,而以刚处之,动而不括,以上承六二,故一出门而即得其友。不自安于卑陋,以求合于贤而相丽为明,虽交未及远,亦“无咎”也。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卦自下生,故向上为“出”。“谁咎”,诘咎之者之辞。离群索居,则虽有高贤,觌面而失之。君子友天下之善士,而鄙夫日嗫嚅于户庭妇子之间,谓可以避咎,复以出门之交讥其不谨,愚矣哉!

六二,同人于宗,吝。

以全卦言之,众阳相协以求同于二,故曰“于野”。以六二之动言之,则二往同于人,而丽于二阳之间,交不能远,故为“于宗”。“同人”云者,遇物而即相合之谓。二近初、三,即同之,虽有正应,不能待也,其志褊矣。是以九五号咷而兴师。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君子之交,近不必比,远不必乖。是以尧亲九族,而必明俊德,施及于百姓黎民;周道亲亲,而宾三恪,怀万邦。君子友天下之善士,以为未足,考三王、俟后圣而求一揆。若规规然就所亲近者而与同,虽得其善者,亦一乡之善士而已,自困而何能行远乎?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六二一阴得位,众阳皆欲与之同,不能遍与相应,则争必起,三、四、五所以皆有用兵之象。三密迩于二,以相丽为明,固欲私二以为己党,而忌五之为正应。五位尊谊正,不可明与之争,故“伏戎于莽”,待五之来合而邀击之。“升其高陵”,谓五也。托处尊高,灼见其情形,而三之伏戎无所施,至于“三岁不兴”,而必溃矣,五之所以大师能克也。窦融之在河西,既归心汉室,而隗嚣中梗,欲连合以拒汉,光武洞照其奸,明以诏融,河西之人谓天子明见万里,卒归汉,而嚣计遂穷,盖类于此。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敌刚”谓五以刚健居中,不能显与相敌,故伏戎以侥幸。“安行”谓五既升陵,下望知其伏,而伏不得兴,则安驱而下与二合,无所阻也。凡爻辞有此爻而发彼爻之义者,彼爻为卦主,而此爻乃其所际之时,所遇之事也。《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伏戎于莽”之奸,其吉凶不足道,神所不告,惟明示九五之用“大师”,使知其无能为,而进克不疑。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四居二、五之间,而与内卦相近,退而就下,故亦有争同于二之情焉。“乘其墉”者,将逾三而取二也。乃以刚居柔,三方伏戎以待,则见不可攻而退,以承乎五,故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二非己正应,义所不得而有。始于忮求,而终于安分,既过能改之象。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号,平声。

九五于二,以刚之有余,济柔之不足,不恃自得所应,且以引二于众阳之中,而使合于中正。三、四既争,二且有“于宗”之吝,义激所感,不能不“号咷”焉。而中正道合,三奸既露,四敛而退,疑释而相得以喜矣。拔孤阴于群争之地,非大用师不能克。五惟刚中,故能胜其任而定于一。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二、五皆中,道宜相应,理直气激,不容已于号咷矣。“相克”者,非惩伏莽之戎,则不得遇。故曹、卫折而晋、宋始合,隗嚣破而窦融始归。士苟欲亲君子,必峻拒小人,皆此义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上远于二,二已应五,其与二同者,浮慕其名,泊然相遭于逆旅而已,本无求同之志,故失亦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志未相得,人同而己亦同,自谓不争,而亦恶足为有无哉!

大有,元亨。

《大有》者,能有众大。大谓阳也,六五以柔居尊,统群阳而为之主,其所有者皆大,则亦大哉其有矣。“元亨”者,始而亨也。群阳环聚,非易屈为已有,而虚中柔顺以怀集之,则疑沮皆消,而无不通矣。此象创业之始,以柔道通天下之志,而群贤来归,速于影响,始事之亨也。众刚效美于一人,《乾》道大行,故有《乾》元亨之德。而不言利贞者,无刚断以居中,未能尽合于义,能有众善而不能为众善之所有,则不足以利物,柔可以顺物情,而不能持天下之变,泛应群有。未一所从,则其正不固也。

此卦之德,王者以之屈群雄,绥多士,致万方之归己,而既有之后,宰制震叠,移风易俗之事未遑及焉。君子以之孙志虚衷,多闻识以广德,而既有之余,闲邪存诚,复礼执中之功犹有待焉。盖下学之初几,兴王之始事也。是以六五虽受天佑,而致“易而无备”戒焉。其辞略者,《系辞》所谓“辞有险易”,卦体简而易见,约举其占,而使人自求之也。

《象》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居阳之中曰“大中”。位尊故上下皆应。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离》谓之“文明”者,阴阳相错之谓“文”。阴,质也;阳,文也。《离》阴中而阳外,其文外著,火日外景,其象也,以文明之德,应天之刚健,时可行则行,而行皆亨矣。阳皆为之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遏”之、“扬”之者,《乾》道之健也。因天之所予而扬之,因天之所夺而遏之,《离》明之昭晰也。天者,理而已矣。顺理而善恶自辨矣。火炎上,附天而明。天左旋,日右转而随天以升降,顺天而行,则明照于下,故遏扬之顺理象焉。赏罚黜陟,王者之事,而言君子者,若孔子作《春秋》,行天命天讨之事,非必有位也。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亦此道尔。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害”谓违众背明,相悖而害也。“匪咎”,诘辞,犹言“岂非咎乎”,六五大明在上,虚中以统群有,众刚受命以定交,初独远处,置身深隐之地,刚傲而不上交。六五虚中延访,非有失贤之咎,则非初九之咎而谁咎乎?必若伯夷、叔齐之绝周,悲歌饿困,备尝艰苦而不恤,然后可以免咎。若严光、周党傲岸自得,非艰难之时,无艰难之心,咎其免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当大有之世,而居疏远自绝之地,则害君臣之义。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九二刚而居中,为群阳之所附托,皆惟其载之而行。才富望隆,归之者众,有与五分权之象,疑有咎矣。然上应六五,不居之以为己有,而往以输之于五,则迹虽专而行顺,不得以逼上擅权,辇众归己而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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