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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中文>如何读懂船山遗书 > 周易内传附发例 周易内传卷一上上经乾坤6(第2页)

周易内传附发例 周易内传卷一上上经乾坤6(第2页)

《解》之为道,以近相解。如解结者,先于其绪;先其近而后其远,先其易而后其难,则以渐而解矣。故初以解二,上以解五。初应四,而解之者必待朋至之孚;上与三同道,而解之者必有乘高之射。初六柔以承刚,静以待动,则二可安于中而不疑,虽未有功,自无咎矣。占此者,自省无过,顺以受物,则吉。道在无咎,故其辞简。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际”,交也,遇也。以柔遇非正之刚,自静处以寡过,义当然也。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狐之为兽,邪而善疑。自三以上三爻,皆失位而不安,其象也。九二刚中自任,因险立功,有田而获之之象。得狐则且委其矢,乃初以柔解之,故不急于杀,而矢不失。“黄”,中色也。有获狐之才,而能听解以不自丧,则不失其贞而吉。《睽》《解》中四爻之失位,阴之僭以成乎阳之不平,故于阳无过责之辞。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获之而又不穷其杀,居中之道得矣。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睽》《解》失位之爻,惟三为尤妄。上承九四之刚,本屈居卑贱,而下乘九二之刚,躁进凭陵,是担负之役人而乘轩矣。兵自外至曰“寇”。居非所得,寇必夺之。道宜凶,而仅曰“贞吝”者,有上六“高墉”之射解其悖,故可悔过以保,然而已吝矣。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承上六之解,将不咎人而自咎,犹得为贞。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拇”,足大指,谓初也。四与初为正应;四刚失其位,有逼五之嫌,初以柔解之,而卑柔居下,力弱而情殊,固未能解,如解结者不以手指而以足拇矣。但二近初,二听解于初;二本与四同道为朋而相待者也,两阳交孚,二解而四亦渐解,势不容以终自怙也。

《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未当位”之文与“位不当”异,言解之者之未当位,故如拇也。《解》之不当位者五,独言初未当位者,惜其解之情得而权不足也。如上六则当位而有高墉之势矣。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君子”“小人”以位言。五居尊为君子,三则负且乘之小人也。五以柔居尊,道不足,而二以婞直自用,则其忧疑不释,将激而与小人党,以犯上丑正。幸上之柔和不迫,从容而解之;维其有解,是以吉。君子既得解,则且以道感孚小人,而小人亦化矣。五孚于三、四孚于二,阳不畸而阴不戾,初、上之为功大矣。萧望之惟不知此,恃其刚以与柔懦之元帝争得失,而弘恭、石显之忿媢愈烈。郭子仪之处程、鱼,庶几得之。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有解”,有解之者也。“退”,退听命也。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公”,三公;坐而论道,师保之尊,临君之上,以解君子之眩惑者也。“隼”,鸷戾之鸟,“高墉”,居上之辞。上以柔解纷,而岂忘情于去阴慝以安善类乎!就密勿之地,解君子之惑;君子听其解,而以治小人也易矣。以刚治者,始于刚而后且柔,《睽》上之所以“说弧”也。以柔治者,藏用于柔而乘时以行断,《解》上之所以“射”而“获”也。六三飞扬攫击之志戢,则阴阳之争不兴,无不利矣。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射之,但以解其悖耳。小人孚,则不射可也。

《周易内传》卷三上终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损》《益》亦以《泰》《否》之变而立名义者也。《泰》三之阳进而往上,上之阴退而来三,为《损》。《否》四之阳退而来初,初之阴进而往四,为《益》。不言进退往来,而谓之损益者,卦画一而函三,三复函三而为九,阳全用之,故其数一而九,阴缺其中之一,故二而六,阳实而阴虚,阳用有余,阴用不足,理数之固然也。损之外卦本阴也,阳以三中之实,补上之中虚,而阳之数损矣。《否》之内卦本阴也,阳损其四中之实,以与阴于初,而阴益矣。《损》者,阳之损也。《益》者,阴之益也。阳本至足,以损为惜。阴本不足,以益为幸。故损归阳,而益归阴。内卦立本以定体,外卦趋时以起用者也。损阳之体,益阴之用,而阳损矣。损阳之用,益阴之体,而阴益矣。阳损阴益者,皆自其立本者言之也。起用者往而且消,立本者来而且长者也。内卦在下为民,外卦在上为君。内卦筮得在始为质,外卦后生为文。内卦在中为情,外卦在外为事。内卦方生为德,外卦立制为刑。损民以养君,损质以尚文,损情以适事,损德以用刑,皆《损》道也。而《益》反是。《损》《益》者,阴阳交错以成化,自然之理,人心自有之几,《损》不必凶,而《益》不必吉也。《恒》不谓之损者,损必损于已定之余,而《恒》损之于初,则不知变通之用,故《恒》多凶。《咸》不谓之益者,益必益于实,而《咸》以其余相益,则偶然之感,而固非相益也。《损》《益》,天地之大用,非密审于立本趋时之道者,不足以与于斯。故二卦之《彖辞》极赞其道之盛焉。

“有孚”者,初与二刚相孚,四与五柔相孚,阴阳交足于内,自相信以为无忧,而后以其有余者损下而益上,损刚而益柔,阳固充实,未丧其中位,而阴已足,以利其用,非内不足而徇乎外者,惟其有孚,则“元吉”矣。阳虽损而中道自得,根本自固也。以君民言之,仰事俯畜之有余,而贡赋将焉,上亦虚以待之,而置之有余之地,未尝恃之以自养而迫于求。以性情、学术、事功言之,质已实,情已至,德已洽,而不欲其太过,乃损其余以补之,使文外著,事有节,刑有章,而非亏本而侈其末也,故“元吉”也。以其捐体而从用,疑有咎也,故又申言其“无咎”,以其舍同类而趋于异,疑于不可贞也,故又申言其“可贞”。如是,则三之阳往而上,合义而利物,允矣。圣人恐占者当损之时,《损》以为道,而有疑于非吉利之事,虑其为咎而不可贞,则无以应天地自然之理,人心节宣之妙,故备言其道之无不宜,以使安于《损》焉。观于《彖传》,而旧说之拘于一端,其亡当多矣。

既已备言《损》道之美,而更发明其用之善,见损而非有伤也。“曷”者,劝其用之辞。“二簋”,特牲之馈,祭飨之薄者也。言当损而何弗损哉?二簋可矣。阳之居三者,阳之余也,损之而不伤其实者,阳之数,三其九而二十有七,所损者三耳。君足而民自余,文生而质自存,事适而情自固,刑用而德不衰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上行”,上者行也。三为阳之上,上为阴之上。上者处有余之势,而道在进,所宜行者也。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惟其上行,而不损其中之实,故备此数美。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

阳道方盛,损其余而不忧;**欲消,益之以一阳而得固。故二簋虽薄,而人神宾主之情自应,惟其时而已。

损刚益柔有时。

《乾》刚,《坤》柔。损《乾》益《坤》也。《乾》道上行,行者以时行而损;《坤》道下行,益之以阳而情顺也。《乾》《坤》之交方泰,以变通而益利其用,乘其至足而用其所余,则损刚益柔,非以伤阳而亵交于阴,乃因可损之时而损也。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此极言《损》之密用,而推必动之几,一皆自然之理也。阳已盈则损,阴极乎虚则益;损则盈者虚,益则虚者盈矣。“与时偕行”,行于时之中,变化不测,而时以不滞也。

盖尝观于四时之行矣;春夏为阳,秋冬为阴,而非必有截然分界之期而不相为通。阴、晴、寒、暑,于至盛之中早有互动之几,密运推移,以损此之有余,益彼之不足。荠麦冬荣,靡草夏死,几用其微,一如二簋之享,而阴阳之成质不亏,生杀之功能自定,则有孚而可贞者固然;时行其正,损益行其权,乃既损既益,而时因以变迁,则损益行,而时因与偕行也。一元之开阖,一岁之启闭,乃至一日之旦暮,一刻之推移,皆有损益存乎其间,而人特未之觉耳。愚者见其虚而以为损,而不知未尝损也;见其盈而以为不可损,而不知其固损也。苟明乎此,则节宣顺其理势,调变因其性情,质文、刑德、哀乐、取舍无容执滞,而节有余以相不足,无一念之可废其几矣,庶几得“与时偕行”之大用与!

凡言时者,皆在占《易》者之审身世而知通,而学《易》者不可躐等而强合。惟圣人德盛化神,自无不偕乎时;其立教以示天下,则使人知其理之固然,而勿容过为忧疑以悖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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