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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2页)

诚意,或曰不欺,意即“全身心投入”,亦可称为“行动中之整体”……其中无一物有保留,无一物有矫饰,无一物有虚耗。人生如此,则可谓如金毛狮王矣,为猎猎雄风、满满诚意、心行合一之象征,即人中之神。[3]

自我中心主义认为他人应当服从自己的需要,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他人不是被当作独立的人对待,而是沦为达到目的的手段。为了缓解自身的焦虑,他必须讨好别人、喜欢别人;为了增强自己的自尊心,他必须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无法主动承担责任,他必须指责别人;因为自己需要胜利,他必须打败别人;诸如此类。

这些伤害的特定表现形式因人而异。其中大部分在相关部分已经提及,我不想事无巨细地讨论,系统地回顾一下即可。我们尚未谈到施虐倾向,但必须把这一话题延后,因为我视之为神经症病情发展的最终阶段。不过仅因此也不免使讨论变得很难。我们就从最明显的开始,不论神经症的发展轨迹如何,无意识的伪装总是一大因素。突出的形式主要如下:

假装付出爱。很多感受与付出都可以被“爱”这个词所涵盖,或能让人主观以为是爱,这一点十分惊人。这包括一方寄生的期望,他觉得自己太弱小、太空虚,不足以自力更生。[4]攻击性更强的形式包括渴望利用伙伴,借助对方让自己功成名就,掌握大权。这可以表现为需要征服他人、击败对方,或需要与伙伴融为一体、借助对方活出自我,且很可能虐待对方。这可能意味着他需要被仰慕,巩固其对自身理想化形象的认同。正因为在我们的文明中,爱已经成了一种稀缺的真挚情感,虐待和背叛才会如此泛滥。这留给我们的印象是,爱转而成了鄙夷、仇恨或冷漠。但爱情不会这样轻易摇摆。事实上,那些唤起虚情假意的感受与付出终不免浮出水面。无须赘言,这种伪装不只见于两性关系,也见于亲子关系和朋友关系。

假装善良、无私、同情等类似品质,与假装去爱类似。这是屈从型人格的特征,并可由特定类型的理想化形象或杜绝任何攻击性冲动的需求加以强化。

假装有兴趣及假装知情,在疏远了情绪、相信单凭智力就可以掌控生活的人身上,这种行为最为明显。他们必须假装无所不知,对一切都感兴趣。此外,有些人看起来积极献身于某一理想,不知不觉中却利用这种兴趣步步为营,追求成功、权力或者物质利益,在这种人身上,假装有兴趣与知情的症状也会缓慢恶化。

假装诚实公平的行为最常见于攻击型人格者身上,尤其是其中具有明显施虐倾向的人。他看穿了他人假装付出爱、假装善良的伎俩,相信由于自己已经看穿了假装慷慨、爱国、虔诚等常见的伪善行为,所以他自己是个特别诚实的人。实际上,他自有一副伪君子的嘴脸。他拒绝当下各种偏见,可能是盲目而消极地反对任何传统价值观。他说“不”的能力可能并非出于实力,而出于希望让人失望的心态,而他的坦诚其实可能是想嘲弄、羞辱别人。他承认关注自己的合法利益,但这背后的动机可能是要利用他人。

假装痛苦的行为会产生诸多令人困惑的观点,所以我们必须更详细地探讨。精神分析医生如果严守弗洛伊德的理论,那他就和门外汉一样相信神经症患者想被辱骂、想要担忧、还有受惩罚的需要。支持“神经症患者想要受苦”这一概念的数据已经众所周知。但“想要”这个词实际上涵盖了各种智力上的问题。提出这一理论的研究者未能理解的是,神经症患者承受的痛苦远比患者自己知道的多,而且只有在开始康复时,他才会发觉自己承受了多少痛苦。更关键的是,他们看起来并不理解:未解决的冲突必然带来痛苦,这完全不受个人意志支配。如果一个神经症患者任由自己人格崩溃破碎,那他这样伤害自己,自然不是因为想要自伤,而是因为内心需求迫使他这么做。如果他自我磨灭,被打了左脸还献上右脸,那么他会(至少是无意识地)痛恨这么做并且因此鄙视自己,但自己的攻击性又让他非常惊恐,所以他必须走向另一个极端,任由自己遭受他人的各种侮辱。

受苦的癖好,还源于患者另一个特征,即夸大或者戏剧化任何遭遇的倾向。确实,有些人可以别有用心地感知并表现出痛苦,可能是为了乞求关注或原谅;可能是无意识地利用他人;可能是仇恨受到压抑,从而允许自己复仇。但是从内心世界来看,神经症患者仅有这几个途径可以达到特定目标。同样,患者也确实会将痛苦错误归因,因而给人留下的印象便是无谓地沉浸在痛苦中。因此,他会郁郁寡欢,将此归因于自己“有罪”,而实际上他的痛苦在于自己达不到理想化形象的标准。也许,与爱人分开后,他会感到茫然,虽然他将此归因于深情挚爱,实际上——他的内心撕裂——他无法忍受独自生活。最后,他会曲解自己的情感,相信自己在承受痛苦,可事实上,他是怒火中烧。例如,一位女士会因为恋人未按约定时间写信而感到痛苦,但实际上她是感到愤怒,因为她希望万事如意、分毫不差,或者因为她稍觉被人忽视便感到受了羞辱。这种情况下,患者会无意识地选择去受苦,避免认识到愤怒及相关的神经症驱动力。此外,患者还会刻意强调痛苦,以此掩盖整个关系中的虚伪之处。然而,没有一个例子能够说明患者是想要受苦,表现出来的都是无意识中假装受苦的行为。

无意识自负的发展,则会进一步造成特定的损害。这里的“自负”还是指这一现象:患者声称自己拥有某些他并不具有或并不那么突出的品质,且患者会据此无意识地声称自己有权苛责他人。所有神经症性自负都是无意识的,患者并未意识到他自以为是的情况并不真实。这里的区别不在于患者的自负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而在于这种自负是堂而皇之的还是隐藏在过度谦抑的行为背后。二者的区别在于其攻击性有多强,而不在于其人有多自负。在某一病例中,患者公然要求享有种种特权;另一个病例里,如若别人不立即给患者特权,他就会伤心。两个例子里,患者真正欠缺的东西,可以被称为务实的谦卑,或者说,认识到——不只是口服,而且心服——人类整体上与其个人特定的局限与不足。我见过的每个患者都厌恶想到或听到任何他可能也具有的局限,尤其是内心隐藏着自负感的患者。他情愿无情地自责忽视了什么,也不愿承认“我们只有零碎的知识”;他情愿自责粗心懒惰,也不愿承认谁都不可能时刻保持如此高效。隐藏的自负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以下二者之间明显的矛盾:患者谦抑自责的态度,以及内心对外界批评与忽视怒火中烧的反应。这通常需要对患者进行近距离观察,找到患者感情上所受的伤害,因为过度谦虚型的人习惯于压抑这种感受。但实际上,他和公然自负的人一样苛刻。他对他人的批评一样不留情面,只是表面上显露出自我磨灭、崇拜他人的样子,他内心深处对他人和对自己一样苛求完美,这说明他对他人的具体个性缺乏真正的尊重。

另一个道德问题是,患者无法明确自身立场,所以也就不可依靠。神经症患者极少根据某人、某个想法或者某种事业的客观特点而决定自身立场,更多是基于自身情绪需求。然而,由于这些需求相互矛盾,所以他可以轻易转换不同立场。因此,很多神经症患者的立场往往摇摆不定,无意识中便被“买通”了,因为他面对着诸多**:更深的情感、更大的特权、他人的认可、自己的权力或享有的“自由”。这适用于其一切人际关系,不论他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某集体的一员。他们对人的感觉、判断常常缺乏主见。一些未经证实的传言便足以令其改变主意;某些沮丧之事或细枝末节,以及让他感觉沮丧的琐碎之事,便可能理所当然地让他与一个“很好的朋友”断交;遭遇某些困难,他们便会从**万丈转而陷入迷茫;他们会因为个人好恶而改变宗教观念、政治见解或者科学主张;他们在私下交谈中持某一立场,但受到某个权威或组织的一丝一毫压力便会轻易放弃,而且他们往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卦了,甚至根本没发现自己换了立场。

神经症患者会无意识地避免明显表现出立场摇摆,比如无法下决心、惯于“骑墙”、不排斥任何选项。他会指出局势的真正微妙之处,以此把自己的心态合理化,或者他会任由强迫性的“公平”态度摆布自己。毫无疑问,真正追求公平是值得珍视的态度。心存良知、追求公平也确实会让人在很多场合难以确定立场。但公平可能是理想化形象中的强迫性组成部分,因而其功能在于,患者不必站定立场,同时又能觉得自己旷达潇洒,超脱于充满偏见的斗争之外。这种情况下,患者习惯于不加分别地相信两种观点未必如此针锋相对,或争执的双方都有道理。这种伪客观的态度阻碍了患者发现任何事物的核心。

因此,不同类型神经症之间症状迥异。人格最完整的是那些真正的孤僻型人格者,他们始终置身于神经症性竞争与神经症性依恋的旋涡之外,不会被“爱情”或者野心轻易引诱。对生活的旁观态度,也常常让他们在判断时充分保持客观。但并不是每个孤僻型人格者都能有自己的立场。他可能会对争吵或站队充满厌恶,而自己的头脑里也没有清晰的立场。患者脑中或许只有一团糨糊,或者最多能明确好坏真假,却不能得出任何自己信服的结论。

另一方面,我断言神经症患者无一例外地难以明确自身立场,而攻击型人格者的表现看起来与这一论断相悖。尤其是如果他习惯于僵化的紧张状态,那他看起来就有超常的能力去明确观点,加以辩护并坚持己见。但这只是个假象,这类人明确立场往往是因为有些看法已经先入为主、顽固不化,而非因为他真有确信。他的意见是为了扼杀内心一切怀疑,常常具有武断甚至狂热的特征。不只如此,他会被权力或成功**。他的可靠之处只限于他内心追求支配局势、获得认可的驱动力决定的范围。

神经症患者对责任的态度令人困惑,这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这个词语本身就有多重含义。它可以指在履职担责时的良知。在这个意义上,神经症患者是否有责任感,取决于其特定人格结构——并非所有神经症患者都一模一样。对他人的责任则可能意味着自己的行为会影响他人,因而觉得有责任,但这话也可能是在粉饰支配他人的行为。当承担责任意味着承受责备,这也许只是患者对于自己未能达到理想化形象的标准而表达愤怒,在这个意义上则与责任毫无关系。

如果我们自己清楚地知道对自己负责具体意味着什么,我们就会理解,神经症患者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承担起责任。首先,承担责任意味着对人对己都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承认这是他的动机,那是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并且愿意承担后果。这就与撒谎或者诿过于人截然相反。在这个意义上,神经症患者很难对自己负责,因为他总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为什么这么做,而这种无知给他带来了巨大的主观利益。这就是为什么他常常为了推卸责任而想去否认、遗忘、轻视、无意中强化其他动机、感觉被误解或者陷入困惑。因为他习惯于明哲保身或原谅自己,他总是轻易就觉得他的妻子、商业伙伴、精神分析医生应该对自己遇到的任何困难负责。他常常不能承担,甚至看不到自己行为后果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内心深处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所以想要为所欲为,来去自如。去认识这种无可避免的后果就会粉碎他的这种感觉。这里最后一个相关因素,初看起来像是智力缺陷导致患者无法理解和运用因果关系。神经症患者给人的印象,往往是只能从犯错受罚的角度去思考。几乎每个患者都觉得精神分析医生在责怪他,而实际上精神分析医生只是在直陈患者面对的困难及其结果。在精神分析的场合外,患者会觉得自己像个替罪羊,总是遭人猜忌和攻击,因而总是在为自己辩护。实际上,这是患者内心活动的外化。如前所述,这些猜忌、攻击来源于其理想化形象。正是这种吹毛求疵、自我辩护的内心活动经过外化作用后,才导致他面对牵涉自己的事时,几乎无法认识到其中的因果关系。但不涉及自己的困难时,他就能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客观。如果天上下雨打湿了街面,他不会追问这是谁的错,而会接受这种常见的联系。

另外,我们所说的对自己负责,指的是这样一种能力:坚持我们认为正确的观点,且如果我们的行为或决定最终被证明是错误的,我们愿意承担后果。一个内心被冲突撕裂的人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患者内心那些冲突的倾向里,他应该又能够代表哪一个呢?没有一个倾向能代表他真正的需要或信仰。实际上,他只能为自己的理想化形象代言。然而,这并不允许他犯错。因此,如果他的决策或行动惹出了麻烦,他必然扭曲事实,将不利后果归罪于人。

有个相对简单的例子可以体现这一问题。有位男士,身为某组织的领导,渴望不受限制的权力与特权。他认为没有他,就不能做出任何决定,完成任何事情。他不允许自己授权给别人,但事实上,这些人受过专门训练,处理特定事务可能更为得心应手。在他的头脑里,什么事情都是他最懂。此外,他不想让其他任何人自以为,或者真的占据重要地位。受时间、精力所限,他的自我要求很难实现。但是这个与众不同的人不只想支配局势,还卑微逢迎,想做个大好人。他未解决的冲突带来的结果便是,他具有我们前面描述的各种特征:怠惰嗜睡,犹豫拖延,因而无法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因为他觉得守约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压迫,所以让人等待能让他内心窃喜。此外,他做了很多无足轻重的事,仅仅是因为这些事满足了他的虚荣心。最后,工作之余,他急于做个尽心尽力的居家好男人,这消耗了他大量的时间和思考。自然,组织里的工作不尽如人意,但是他觉得自己完美无瑕,于是他就会归罪于他人或者逆境。

我们不禁又要问,他能为自己的什么人格特点负责?是支配他人的倾向,还是屈从、宽慰、讨好自己的倾向?首先,他对此都一无所知。但即使已经意识到了,他也无法取舍,因为两者都具有强迫性。

不只如此,他的理想化形象只允许他在自己身上看到理想的美德和无限的力量。因此,对于内心冲突影响下必然产生的结果,他无法承担责任。要承担这种责任,那么他如此焦虑地想对自己掩饰的一切,就必然清晰地呈现在他面前。

总体而言,在无意识层面,神经症患者尤其反感为自己行为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即使情况极其明显,他也视而不见。他无法消除内心的冲突,便同样无意识地坚信:万能如他,理应有能力应付得了。他相信,后果这种事,别人才需要考虑,但对他而言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他必须不断避免使自己认识到因果规律。如果放开自我思想管制,正视这些因果关系,他就会受到沉重的打击。因为这会无一例外地向他证明他的生存系统并没有效果,他虽然无意识中用尽诡计、圈套,但还是无法改变那些无情地影响着我们的身心规律。[5]

事实上,患者对“责任”这整个话题兴趣寥寥。他看到的(或者说隐隐感觉到的)只是其负面内容。他看不到且只能渐渐理解的是,对规律视而不见只会把他自己争取独立的热血斗争引向失败。他希望通过傲慢拒绝任何付出来获得独立,而实际上对自己负责、为自己的行为担责,恰是真正的内心自由不可或缺的条件。

为了避免意识到自己面临的问题、遭受的苦难源自内在的困境,神经症患者会借助于三大机制中任何一个,更常见的是同时向三者求助。外化最适用于这一点,这种情况下,从伙食、气候、健康到父母、妻子、命运,一切都会成为某个苦难的罪魁祸首。或者他会持这样的态度:因为什么都不是他的错,那么他遭遇任何不幸都是不公平的。不公平的事太多了,比如他居然病倒了、变老了、要死了,婚姻不如意,孩子有问题,工作不被认可。这种想法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但总有两重错误,因为这种做法消灭的,不只是自己对造成困难局面所负的责任,还有独立于他却与他生活相关的一切因素。此外,这种想法有其内在逻辑。一个孤立的生物习惯于聚焦自己、目中无人,他的自我中心做派让他无法把自己视为一条大链上的一个小环,而前述想法也是这类人典型的思维方式。一方面,他直接盲目地认为,自己应该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社会体系里,获得生活中的一切好处;另一方面,他却又痛恨与人休戚相关。因此,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被那些与他个人无关的事牵连受苦。

第三种机制与他拒绝承认因果关系有关。在他看来,后果只是孤立事件,与他自己、与他自身面临的困难无关。例如,抑郁或者某种恐惧症在他看来会是祸从天降。这当然可能是心理忽视作用或者缺乏观察导致的。在精神分析中,我们会发现,患者极度顽固地抵触发现任何隐性联系的可能。他会怀疑或者遗忘这些联系,还会觉得精神分析医生不是为了实现他此行的目的——迅速消除给他惹麻烦的种种障碍——而是要“指责”他,以此精明地保全医生自己的面子。因此,患者会熟知与其怠惰状态相关的因素,但怠惰迟滞了他的分析乃至一切行为,他对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却视而不见。还有一种人,可能已经意识到自身对他人攻击——贬低的行为模式,但无法理解他为什么总和人吵架、不讨人喜欢。他内心难以解决的问题是一件事,而他实际的日常问题则是另外一件事。患者割裂内心问题与其在生活中的影响,是其习惯孤立、片面地看待事物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认识神经症心态与驱动力所致结果的抵触态度,大多数情况下隐藏得很深,精神分析医生也容易忽视,因为对他而言,这种关联再明显不过了。这一点着实令人遗憾,因为只有让患者意识到他自己对这些后果视而不见,并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他才可能意识到自己把生活搞得有多糟。对相应后果的认识是精神分析中疗效最好的药方,它会让患者深刻认识到,只有改变自己内心某些因素,他才能解脱。

那么,如果神经症患者对自己的伪装、自负、自我中心、推诿塞责都不负责任,那我们还能从道德的角度谈什么呢?一些人的观点是,作为医生,我们只需要关注患者的病情与治疗,道德问题不是我们该管的。有人会指出,弗洛伊德的一大功绩便是抛开了“道德”评价,我似乎也是在宣扬这种论调!

这些被视为科学的观点真的站得住脚吗?在面对人类行为的问题时,我们真的可以不用判断是非吗?当精神分析医生确定什么需要分析检查、什么不需要分析检查时,他们开展工作的基础,难道不正是他们在意识层面明确批判的判断方式吗?然而,这些含糊其词的判断里暗含着一个危险:其立场可能要么过于主观,要么过于传统。因此精神分析医生会觉得一个男人拈花惹草的需求无须分析,而一个女人勾勾搭搭就值得细究了。或者,如果医生信奉基于性欲驱动的放浪不羁的生活方式,他就会觉得对异性的忠诚,不论男女,都值得分析。事实上,我们应该在特定患者的神经症基础上进行判断。需要确定的是,患者所持的态度,是否会对他个人的成长或与他人的关系造成伤害。如有伤害,这就是个问题,因而需要处理。精神分析医生得出结论的理由应当向患者明确说明,让患者对相关事宜下定决心。最后,上述观点不正存在和患者的思维一样的谬论吗?具体而言,道德只是评判问题,并非关乎结果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妨以神经症性自负为例。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以患者是否对其负责而转移。精神分析医生相信,自负是患者必须认识并最终克服的一个问题。他持有这种心态,是因为他在主日学校学到自负有罪、谦卑是德?或者他的判断是否基于这样的事实:自负是脱离现实的,会带来不利后果,必然成为患者的负担,同样不管他有何种责任。不过,在自负的例子里,其后果禁止患者了解自己,也就阻碍了他的成长。此外,自负的患者易待人不公,造成进一步影响,不只使得他时而与人发生冲突,更让他与人普遍疏远。然而,这只会驱使他在神经症中越陷越深。因为患者的道德观部分取决于其神经症,反过来又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其症状,精神分析医生别无选择,只能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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