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叶童和梁启文换了个位置。
梁启文打著哈欠,坐到了我旁边。
他揉著眼睛,还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看这个脚型,三十多码,初步断定,是个女的。”
“再看这皮肤,白皙紧致,二十来岁,指甲乾净整齐,脚后跟有茧,说明经常穿高跟鞋,这么时髦的女人,那长的肯定不会很丑。”梁启文凑到窗户旁,仔细打量著那双脚。
他说的基本都对,因为我站起来看过,那女的確实是二十多,有点姿色。
刚才梁启文换位置时,他是弯著腰钻过来的,所以根本看不到对方。
“这你都能看出来啊。”叶童睁大了眼睛,惊讶的看向梁启文。
“专业品酒十六年,从未出过岔子。”
“她今天穿的应该不是高跟鞋,因为有点酸,还有点皮革的味道。”梁启文凑到脚丫子前,深深的吸了口气。
“应该是拖鞋,还是那种便宜的凉拖,不透气,人工皮革的味道也很重。”
“我是让你帮我出气的,不是让你来查案的。”眼看著马上到站了,此次一別,再想出这口气可就难了。
没时间了,赶紧出绝招。
听到我的话,梁启文缓缓凑到那双脚面前。
伸出舌头,直接从脚底板嗦到脚丫子。
后座的女人猛然惊醒,她连忙抽回脚,不曾想用力过猛,膝盖直直撞在脸上。
只听到一声哀嚎,紧接著,就是抽泣声。
叶童一脸惊恐的捂住嘴巴,眼底满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对於梁启文这惊世骇俗的一面,她是第一次见,而我已经免疫了。
“到站了,我们走。”
我站起身,拉著叶童就下了车。
临走之前,我还特意看了一眼,那女人还真是穿的拖鞋。
看不出来,梁启文还真有两下子。
直到下了车,叶童还没从刚才那一幕缓过神,反观梁启文,就跟没事人一样在车站门口看著地图。
“先坐公交车到步行街,然后走几百米就到了。”梁启文对城市化的生活很熟悉,比我强得多。
我第一次去城市,连公交车的往返方向都弄不清,以为只要是公交车號码对了就行。
“梁启文,你,你。”叶童看向梁启文,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以后你就习惯了。”我拍著叶童的后脑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