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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秘书人员管理制度(第1页)

第四节秘书人员管理制度

学习目标

重点掌握《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

名人名言

不要让秘书制度成为一般制度,不应当设秘书的人不许设秘书。[2]

——毛泽东

秘书人员是秘书工作的主体,对秘书工作效率具有决定性影响。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秘书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新中国成立后,秘书人员的管理制度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形势需要,几经变化,日臻完善。针对秘书的选拔、任用、配备,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军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

一、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

2014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中办发〔2014〕32号),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秘书配备、任用、提升、管理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规定省部级领导秘书在任用时,公示未发现问题后要征得中组部同意,才能正常履行任命程序,不得破格提拔;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秘书不能在秘书岗位上直接提拔转岗;省部级官员调任新职,不允许将原来的秘书、司机带走。这打破了过去领导干部可以在自己权力范围内直接提拔秘书的惯例。省部级领导秘书的任用实行双重管理,有利于规范领导干部秘书的提拔任用。新规定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领导干部秘书不能在秘书岗位上直接提拔,不当秘书后只能平级调到其他工作岗位。

2015年2月,中央军委印发《军队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对领导干部秘书选拔配备和教育管理监督等作出明确规范,对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任职回避作出具体规定。

二、关于各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和秘书工作机构的决定

1951年7月26日由政务院颁布。决定较为全面、详细地阐明了秘书部门、相关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关于秘书队伍建设,决定提出,要“大力培养新干部和提高老干部的政策、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对每个秘书工作部门的干部提出要求:“认清自己的工作是政府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实际行动中,把个人的工作兴趣、个人事业心完全结合于人民事业的整体利益中,坚守岗位,埋头苦干。要有‘把每件事都能做到底,做到有实际的结果’,‘善于成十次地修正,成十次地重做,但是无论如何,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列宁论苏维埃机关人员应如何工作)的决心和毅力。要养成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和谦虚、谨慎、细密、切实的工作作风。”这些要求,后来成为党政秘书的基本工作要求。

三、关于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

1964年10月1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规定指出,机要秘书是机关领导同志的工作助手,机要秘书的工作是机关文书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机要秘书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秘密文件和完成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为领导工作服务。关于机要秘书的选拔标准,要求成分好,政治历史清白,社会关系单纯,政治上绝对可靠,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一定政治、文化水平。关于机要秘书的任用,必须由任用部门严格审查,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批准。对机要秘书的基本要求是:立场坚定,忠诚老实;服从组织,遵守纪律;热爱工作,努力学习;埋头苦干,艰苦朴素;细心耐烦,准确迅速;谦虚谨慎,严守秘密;坚持原则,执行制度。规定同时明确了机要秘书的工作内容、保密制度、组织生活等。

四、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

1980年5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该规定从总则、工作、保密、组织4个方面共26条规范了机要秘书的管理,明确了正部级以上领导可以配专职秘书,对于挑选秘书的标准,提出的要求是:必须挑选成分好,政治历史清白,社会关系单纯,政治上绝对可靠,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一定政治、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担任。机要秘书的主要职责是:管理领导同志的文电材料,负责领导同志处的保密工作,做好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机要秘书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文化科学业务知识,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无限忠诚,严守党和国家机密,服从组织,遵纪守法,谦虚谨慎,艰苦朴素,作风正派,熟悉业务,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努力完成党交给自己的工作任务。

名人名言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习近平

五、关于加强县以上领导机关秘书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

1986年7月24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规定从六个方面提出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工作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严格秘书工作人员的调配制度;加强对秘书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关于秘书的选配,其“调配秘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经组织部门审查后任用”的规定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保持了一致,并进一步要求,“秘书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应有的政治条件和文化水平,必须懂得秘书工作的基本知识并经过严格的保密训练”。该规定同时指出,军队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秘书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由军委总政治部作出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对秘书配备提出要求。2013年6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制定领导干部秘书配备标准”。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

名人名言

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习近平

六、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

1993年首批董事会秘书为解决国有企业在香港上市问题而诞生,自此开启了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被动移植。《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使得董事会秘书制度首次出现在法律法规中。1994年8月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必备条款》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任职条件。自此证监会等监督机构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先后颁布《关于B股上市公司的成立董事会秘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深圳市监管暂行办法》等,加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股份转让监管的规定,在董事会秘书制度上展开了有力的积极探索。中国涉及董事会秘书的现行的法律法规多达几十部,目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200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第216条第1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对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提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进行任命或免职,赋予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绝对控制权。另外,主要还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深交所创业板、中小板、主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交所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999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指引》,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从事金融或财务审计、工商管理或法律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七、岗位责任制度

名人名言

任何一项任务、一个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数量、定质量、定时间等几定制度。[3]

——邓小平

岗位责任制度是指根据办公室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度,有助于办公室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必须明确任务和人员编制,然后才有可能以任务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各尽其职,达到事事有人负责的目标,改变以往有人没事干,有事又没人干的局面,避免苦乐不均现象的发生。

案例

某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本办公室个人分管工作任务的催办检查。

(2)负责自己分管工作的文字起草工作,及时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定期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度情况。

(3)严格执行督查工作程序,做好督查件的接收、登记、立项、催办、检查、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4)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做到不压、不误、不拖,做到及时督促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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