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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教育体系现状(第3页)

表4。1-4我国各省本专科师范院校分布情况

其三,中等师范学校的区域分布情况(见表4。1-5)。中等师范学校数量超过10个的省份共6个,东中西部各2个,东部为山东(17所)、江苏(12所);中部为安徽(12所)、湖南(11所);西部为四川(10所)、贵州(11所)。没有中等师范学校的省份有7个,全部集中在东部和西部,其中东部4个,为上海、浙江、福建和海南;西部为3个,为广西、西藏和青海。就省均情况来看,东部为3。55个,中部为6。50个,西部为4。17个。

表4。1-5我国各省中等师范学校分布情况

综上所述,我国师范院校的分布呈现以下特征:省属师范大学呈现“东密、中均、西疏”的特征;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均呈现某种程度的东中西“橄榄形”分布特征。这说明:其一,在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师范大学是其师范院校的主体,其余院校数量很少,仅为补充。因为就省均数量而言,东部地区的省均师范大学数是东中西部中最高的,而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等各类院校数都是东中西部中最少的。其二,除师范大学数量居第二位外,中部省份在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的省均数量上都是东中西部中最高的。其三,除师范大学为分布最少外,西部省份在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的省均数量上都处于高于东部但低于中部的中间位置。

②参与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的分布情况

在参与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中,综合大学和地方综合学院参与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分别达到6所和10所;而高职高专最多的是广东,达到12所。其分布主要呈现以下特征(见表4。1-6)。

表4。1-6我国各省参与教师教育的本专科院校分布情况

第一,参与教师教育的综合大学在院校数量上呈现由东到西逐渐递减的态势。东部11省共有28所综合大学参与教师教育,省均2。55所;中部8省共有16所参与,省均2所;西部12省共有17所参与,省均1。42所。其中,以东部的山东最多,达到6所。

第二,参与教师教育的地方综合学院在院校数量上呈现出“东中相近、西部不足”的特征。东部11省共有54所地方综合学院参与教师教育,中部8省有43所,而西部12省仅有38所。东部和中部省均约5所,而西部省均仅3所。

第三,参与教师教育的高职高专在院校数量上呈现出“中部突出、东比西高”的特征。东部11省共有36所高职高专参与教师教育,省均3所;中部8省共有43所,省均5所多;而西部12省仅29所,省均不到3所。

总体来看,这三类参与教师教育的院校,东部共计118所,省均10。73所;中部102所,省均12。75所;西部84所,省均7。00所。与师范院校的分布情况相近,非师范院校的分布呈现出如下特征:在参与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中,东部以综合大学和地方综合学院为主,省均数在东中西部中分居第一和第二;中部以地方综合学院和高职高专为主,其省均数在东中西部中最高;西部则各类院校数量均为最少。

(4)不同院校类型的师范专业分布现状

①不同院校类型的师范专业设置

总体而言,2006年我国277所教师教育院校共开设师范专业数为8581个,校均3。27个;2009年,2749所教师教育院校开设师范专业数为8435个,校均3。12个。由(图4。1-20)可直观看出,师范院校的校均师范专业数较多,以综合院校为主的非师范院校的校均师范专业数较少。其中,许多开设师范专业的综合学院是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或合并而成,因此师范专业数相对较多。综合大学中校均师范专业数为8。1个,说明综合大学参与教师教育的步伐还是较快的。另外,与2006年相比,除了新办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其他师范院校的校均师范专业数略有下降;而除了广播电视大学外,

图4。1-20教师教育院校校均师范专业数(2006—2009年)

其他非师范院校的校均师范专业数略有增加。在中职层次,2006年有1941所中专层次教师教育学校共开设师范专业2319个(见表4。1-7);2009年有2161所教师教育学校共开设师范专业2417个,校均师范专业数由1。19减少为1。11个。

表4。1-7中专层次教师教育学校开设的师范专业

从在校师范生数来看,尚有许多中专学校在校师范生不足100人,规模过小(见表4。1-8)。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为三年,若在校师范生不足100人,则意味着平均每年招生在34人以下。若中专层次的师范专业平均开设30门专业课程,则需要至少20名专业教师。此外,还有专用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的投入。由于在校生规模太小也很难形成教师养成教育的文化氛围。研究表明,若专业招生规模太小,会导致生均办学成本过高。专业规模扩大后,内部资源的使用效率会显著提高(丁小浩,2000)。

表4。1-8在校生师范生少于100人的学校

续表

②不同类别学校的专业设置

从开设的师范专业数量看,师范院校、职业院校和综合院校占据了绝大多数师范专业数(如图4。1-21),2009年这三类院校开设的师范专业数占所有师范专业总数的96。0%,但比2006年的96。6%略有减少。2009年三类院校的师范专业数占所有师范专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师范院校占40。1%,职业院校占31。6%,综合院校占27。5%。与2006年相比,师范院校和综合院校的师范专业数在减少,职业院校在增加。

图4。1-21不同类别学校的师范专业数

③不同级别学校的专业设置

与2006年相比,2009年教师教育院校开设的师范专业数在减少(见表4。1-9),不论是以“985”工程为标志的国家一流院校、以“211”工程为标志的国家重点院校,还是其他院校开设的师范专业数都在减少,并没有呈现出学校级别上的差异。

表4。1-9不同级别院校开设师范专业数

④不同最高学历层次院校的专业设置

从不同最高学历层次院校开设的师范专业数量看,可以从2006与2009年的比较中发现“三高三低”特征(如图4。1-22):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院校、专科学历授予资格院校和非学历在职培训学校开设师范专业数量在减少,而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以及中专学历授予资格院校开设师范专业数在增加。对于中职学校师范专业数量增加的趋势,国家需要进行必要的干预,因为在师范生严重供过于求的状况下,中师生造成了大量的无效供给现象。实际上,许多地区已经不允许中专层次师范生参加新聘教师的考试。盲目扩大中专层次师范生的招生规模会加剧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造成严重的教育资源浪费。

图4。1-22不同最高学历层次院校开设师范专业数

⑤不同举办者的专业设置

开设师范专业的民办院校数量在增长(见表4。1-10),2009年比2006年新增116个师范专业。其中主要是中专层次的幼儿教育专业增长迅速,这与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导向是相关的。

表4。1-10民办院校师范专业数增长情况

⑥不同区域学校的专业设置

2009年我国东部地区教师教育院校开设的师范专业数与2006年基本持平,没有很大的变化(如图4。1-23)。中部地区师范专业数略有增加,西部地区师范专业数明显减少。

图4。1-23我国不同地区师范专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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