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79页。
[6]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
[7]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如果说以泰勒斯为首的一些哲学家追问的是时间上在先的最古老的开端和主宰,那么我们可以说巴门尼德扭转了哲学的方向,他要追问的真正第一性的东西不是时间上在先的本原,而是逻辑上在先的本质,他称之为‘存在’。”(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
[8]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7页。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在使用“逻各斯”这一概念时有很不相同的意义:“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是承认事物的运动变化中的矛盾现象,可以说是从似乎是相互对立的现象中找到了相反相成运动的道路,他称之为逻各斯。而巴门尼德却认为矛盾的现象是不真实的,他用否认矛盾的方法去论证唯一的、不动的、无生灭的‘存在’,他将这种理性的推理方法叫作逻各斯。”(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65页)
[9]参见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09页。
[10]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的生平和学说》第2卷第6节,引自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10页。
[11]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984b—20,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7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2]参见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17—920页。
[13]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42页。
[14]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987a29—b14,《亚里士多德全集》。转引自姚介厚:《古代希腊与罗马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第578页。
[15]姚介厚:《古代希腊与罗马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80页。
[16]在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所著的《希腊哲学史》第1卷中,idea和eidos被“译为‘理念’,将柏拉图的哲学译为‘理念论’;但是我们也说明这种译法并不恰当,只是因为约定俗成才采用它们。就‘理’这个词说,如果作为中国宋明理学所说的‘理’,即与具体的‘气’相对应的抽象的一般说,与柏拉图的idea有某些相似,但如果将‘理’理解为法则、规律即西方唯理论所说的ratio,则柏拉图的idea还没有这样的意义。至于‘念’是主观精神的产物,西方经验论才形成明确的观念、概念的学说,柏拉图的idea是客观的存在,它虽然是高级认识的产物,但柏拉图认为它是认识的对象而不是认识自身。近代西方哲学的唯理论和经验论各自发展了‘理’和‘念’的意义,才有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最高范畴——dieIdee,指理性概念,一般译为‘理念’和‘绝对理念’。近几十年来国内研究西方哲学史实际上是以研究黑格尔为主,正是在这种影响下将柏拉图的idea也通行译为‘理念’。‘理念’译黑格尔的dieIdee是正确的,译柏拉图的idea和eidos却并不恰当”(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60页)。
[17]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82页。黑体为引者加。本书作者根据王太庆先生的“竭力主张”,“下决心”把“idea”从“理念”改译为“相”。(参见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2卷“前言”,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
[18]姚介厚:《古代希腊与罗马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88页。
[19]姚介厚:《古代希腊与罗马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80页。
[20]姚介厚:《古代希腊与罗马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19页。
[21]姚介厚:《古代希腊与罗马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35—636页。
[22]姚介厚:《古代希腊与罗马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39页。
[23]姚介厚:《古代希腊与罗马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13—614页。黑体为引者加。柏拉图的理念论的理想国家有一系列范畴,这个范畴系列成为构建这一理想国家的基本元素:“智慧、勇敢、自制、正义、善等希腊的传统美德概念已被改造,它们既是城邦伦理的理念或范型,也是培植个人道德人格的理念或范型,既是城邦体制改革的模型或动因,也是个人道德人格塑造的模型或动因,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吻合的。”(姚介厚:《古代希腊与罗马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14页。黑体为引者加)这里的理念、范型、模型、动因之作为塑造现实的城邦伦理和个人道德人格的理念根源和精神力量,是解读柏拉图为什么成为两个世界之伟大传统奠基者的基本原因所在。
[24]晚年柏拉图之所以对混合政体备加推崇,是基于他所力倡的节制和中道的理性伦理原则,同时也是他深刻反思政治实践、总结历史经验的必然产物。柏拉图尤其强调以权力制约权力,为此他提出了诸如选举制、官吏监察制、轮流执政和集体负责以及限任制等等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政治主张和政治措施。柏拉图的混合政体和权力制约观念被亚里士多德所发展,对延续、保存中世纪条件下神学政治理念的理性主义特征,也发挥了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重要作用;柏拉图社会政治理念的长久历史价值和重大意义,经由现代的洛克和孟德斯鸠,为最终形成与分权制衡原则联系在一起的现代政体理论提供了深厚的哲学思想资源,对西方现代政治制度的塑造和建构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参见张桂琳:《西方政治哲学——从古希腊到当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页)
[25]波普尔说:“由于极端的集体主义,柏拉图对大家通常所称的正义问题,也即,对有争议的个人要求一视同仁,甚至没有兴趣。……因为个人终归是次要的。……他唯一关心的正是诸如此类的集团整体”;“柏拉图承认的首要准则是国家利益。……这是集体主义的、部落主义的、极权主义的道德理论”;“我希望清楚地表明,我对柏拉图的极权主义深信不疑”;“总之,我们可以这么说,柏拉图的正义理论,如在《理想国》及以后的著作中所倡导的,是有意识地企图战胜他那个时代的平等主义、个人主义及保护主义思想倾向,并通过形成一种极权主义的道德理论来重申部落制度”(波普尔:《极权主义的正义》,《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第1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7—208、209、210、226页)。
[26]“不管是作为古希腊第一个哲学家的泰勒斯把世界的本原归为‘水’,还是苏格拉底、柏拉图把‘理念’当做世界的原型,都既是为世界寻找确定性的本源,也是为人自身的存在与生活寻找绝对性的根据。……对本源的觉悟——不管这种追问是以思想的追问方式,还是以宗教的启示方式来达成——同时隐含着对人自身身份的追问。回到本源而与本源共在,也就是人回到自身。……回到自身在根本上也就是回到自在的自由存在。……对本源的追问与觉悟都或强或弱地召唤着对人的自由的觉悟。对本源的守护在根底上也就是对自由的守护。因此,对本源,从而对绝对的追问和觉悟,在人类史上是一次最伟大的事件。因为它在根本上意味着人类开始了依靠一种自觉的精神(灵性)力量寻求自立与自由的漫长历程。”(黄裕生主编:《中世纪哲学》,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三卷,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1页。黑体为引者加)
[27]需要说明的是,黑格尔、策勒尔、里克曼并没有使用“两个世界的内在张力”这一概念、话语和表达方式。
[28]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173页。黑体为引者加。
[29]策勒尔:《古希腊哲学史纲》,翁绍军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52页。黑体为引者加。
[30]策勒尔:《古希腊哲学史纲》,翁绍军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56页。黑体为引者加。
[31]里克曼:《理性的探险》,姚休等译,岳长龄校,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0页。黑体为引者加。
[32]参见严春友:《西方哲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8、173页。
[33]策勒尔认为:“柏拉图哲学对于世界历史的影响无论怎样估计也不会过高。……柏拉图在整个哲学史上所占的地位就像拉斐尔(Raphael)在他所绘的那幅‘雅典学派’一样,站在画的中心——画着这位先哲举手上指超感觉的精神世界以及灵魂的永恒殿堂。”(策勒尔:《古希腊哲学史纲》,翁绍军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61—162页。黑体为引者加)
[34]柏拉图的《国家篇》、《法律篇》是西塞罗政治哲学创作所依据的主要样本:“西塞罗的《国家篇》得益于柏拉图,这显然是巨大的。西塞罗有意写这样的一本著作,很明显是他读了柏拉图的《国家篇》而产生的,此书的形式和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受柏拉图同名著作的影响。”(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国家篇》英译本导言,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8页)“西塞罗感到《国家篇》的写作是一件慢且难的工作,把希腊的观念移到拉丁时代并非易事。”(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国家篇》英译本导言,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页)“如同《国家篇》一样,西塞罗在对《法律篇》对话作总体安排时显然依靠的是柏拉图。……他在很多方面模仿了柏拉图。”(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法律篇》英译本导言,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45页)这里的几段引文表明,柏拉图理念论的政治哲学,是西塞罗政治哲学所具有的两个世界之内在张力的基本渊源之一。
[35]唐士其先生认为:“西塞罗和塞涅卡等人为了维护罗马共和制而主张一种与此不同的、基于自然法理论的法律观,并且也对后世产生了相当的影响,但应该说,这种观念来自于古希腊,而不是罗马的传统。”(唐士其:《西方政治思想史》(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8页)尽管“罗马人的法律观念是高度世俗化的”(同上书,第128页),但由于西塞罗承接了古希腊柏拉图和斯多葛派自然法观念的传统,所以他的法哲学依然保持了理念和现实之间的内在张力。
[36]“西塞罗在政治思想史上的真正重要性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他陈述了斯多葛派的自然法学说,而正是根据他的陈述,这种自然法学说从他的时代直到19世纪才在整个西欧广为人知的。”(萨拜因著,索尔森修订:《政治学说史》第4版(上),邓正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8页)
[37]参见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0页。译文有改动。
[38]西塞罗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起到了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他的写作年代是在耶稣诞生前一个世纪。他是一名斯多葛主义者,熟悉包括柏拉图和索福克勒斯在内的希腊作家的著作。他对其他罗马思想家和基督教徒,尤其是圣奥古斯丁有重大影响。西塞罗的著作……成为将希腊的各种价值,更重要地,将罗马的各种价值介绍给基督教徒的重要渠道。”(坦嫩鲍姆、舒尔茨:《观念的发明者——西方政治哲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7页)这段引文虽然没有直接强调西塞罗哲学体现了两个世界的传统,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柏拉图、斯多葛主义与奥古斯丁和基督教徒之间,西塞罗所具有的中介的地位和作用。而在这一中介两端的延长线上,即在柏拉图、斯多葛派与奥古斯丁那里,两个世界内在张力的特征、精神和传统是多么鲜明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