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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頌閔子小子之什四之三(第6页)

[79]「含」原作「合」,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

[80]「艾」原作「文」,據四庫本及《逸周書·謚法解》改。

[81]「豐年」原作「豐字」,據上下文義及經文篇名改。

[82]「也」,明修本作「此」。

[83]「熱」原作「熟」,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

[84]「族」,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卷十九無,然明正統本、嘉靖本、八卷本均與本書同。

[85]「奉」,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補。

[86]「冠而祭於己」五字,原無,據四庫本及《毛詩正義》卷十九之四補。

[87]「士冠禮注云」五字,四庫本無。

[88]「衣」原作「不」,據明修本及嚴粲《詩緝》卷三十四引曹氏語改。

[89]「亦」,四庫本作「皆」。

[90]「足」原作「是」,據四庫本及《毛詩正義》卷十九之四改。

[91]「謹重」原作「戒敕」,四庫本作「謹敕」,顧夢麟《詩經說約》卷二十六、胡廣《詩傳大全》卷十九引李氏語俱作「謹重」,今據改。諸家引文均概述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九文意,未遵原文。

[92]「謹敬」,明修本作「謹禮」,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九作「謹於禮」。

[93]「灼」,明修本作「[imgalt=""sragesimage810-1。jpg"]」。

[94]「表」原作「來」,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

[95]此處所引「歐陽子曰」,歐陽修《詩本義》卷十二作「『我龍受之』者,謂武王之功,興此王業,成王寵受而承之也;『蹻蹻王之造』,言蹻蹻然武功,武王之所為也」。

[97]「嚴氏」原作「蘇氏」,據四庫本改。按,嚴粲《詩緝》卷三十四云:「詩所言『遵養』,亦非謂養天下也。」而蘇轍《詩集傳》卷十九則曰:「《毛詩》之序曰『能酌先祖之道以養天下』,則是詩之所不言也。」二氏之說均有所引之意,似以作嚴氏近是。

[98]「無」原作「多」,據四庫本改。

[99]「與」原作「命」,據輔廣《詩童子問》卷八改。

[100]「作」原作「采」,據四庫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

[101]「貉又或為貊字」原作「又或作類」,據《毛詩正義》卷十九之四改。

[102]「三」原作「二」,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

[103]「為」,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補。

[104]「裒,聚也」,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補。

[105]「海」原作「每」,據四庫本改。

[106]「所」原作「州」,據四庫本改。

[107]「蘇氏」原作「嚴氏」。下文原出自蘇轍《詩集傳》卷十九,嚴粲《詩緝》卷三十四引之,或涉下文「嚴氏曰」而誤。

[108]「桓」原作「拍」,據四庫本及嚴粲《詩緝》卷三十四改。

[109]「時邁」原作「邁」,據明修本改。

[110]「三」原作「二」,據朱熹《詩序辨說》改。

[111]「第十九」原作「卷終」,據四庫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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