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验采用专家等级评价法。
(2)测查方式为现场走、跑、跳测评。在专家组成员事先录制好的音乐伴奏下,指挥幼儿完成走、跑、跳的动作。测查避免幼儿熟悉的教师口令及音乐,尽可能减少客观因素,使测查工作在同一氛围之中进行,保证测查的可信度。
表3。5幼儿基本动作技能(走、跑、跳)发展水平测评表
(3)测查评分。由每位测验人员以每项5分制评分,然后进行统计检验。
(4)数据结果运用SPSS15。0软件进行处理。
3。2。3结果
3。2。3。1实验组和对照组幼儿走、跑、跳动作发展水平比较
实验对实验组和对照组幼儿基本动作技能发展水平的影响结果见表3。6。由表3。6不难看出,实验组走、跑、跳平均值均大于对照组,经检验,p值均小于0。01,说明实验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从实验组和对照组走、跑、跳三项的平均得分比较可知,走的平均分最高,其次是跳,最后是跑。
表3。6幼儿基本动作技能发展水平测验统计结果
注:*p<0。05,**p<0。01,***p<0。001。
3。2。3。2实验组大、中班走、跑、跳动作发展水平比较
由表3。7得知,大班实验组(由中班升为大班)走、跑、跳平均值分别为4。16、3。88、4。13,均高于中班实验组(由小班升为中班)平均值4。00、3。86、3。87,而走、跳的平均分接近,且均较高,说明动作技能的掌握水平与幼儿年龄发展水平有关。幼儿随年龄增长掌握较高难度的动作能力增强。中班实验组走、跑、跳平均值均小于大班实验组,且走的平均分最高,跑、跳平均分较低且差异极小。
表3。7大班、中班幼儿体育基本动作技能发展水平差异检验
注:*p<0。05,**p<0。01,***p<0。001。
3。2。4讨论
3。2。4。1实验组幼儿走、跑、跳动作技能发展水平高于对照组
这表明以美为结构点,将美育渗透于体育活动,既达到了美育目标,又较为理想地完成了体育教学内容,达到了体育目标。如走的动作技能能达到两臂摆动、身体正直、步伐均匀、自然协调、抬头挺胸、精神饱满地走,这样就使幼儿在人体运动的审美欣赏和表现之间形成了互相促进,互相完善的健与美的有机联系。从实验组和对照组走、跑、跳三项的平均得分比较可知,走的平均分最高,其次是跳,最后是跑。这是因为:一方面,从审美欣赏和表现角度看,走、跳、跑这三种基本的动作技能本身具有不同的难度水平。按审美目标的要求,“走”技能的难度本身是最低的,其次是跳,然后才是跑。另一方面,就体育审美活动的训练而言,走作为重点和典型活动,在走、跑、跳等系列行为训练中出现了多次美的形象性、愉悦性、趣味性等审美欣赏与审美表现的训练,幼儿对这些基本动作已深深印入脑中,所以实验效果“走”优于“跑”“跳”的效果是可以理解的。
3。2。4。2实验组大班幼儿走、跑、跳动作技能发展水平高于中班实验组
中班实验组(由小班升为中班)走、跑、跳平均值均小于实验组大班,且走的平均分最高,跑、跳平均分较低且差异极小,说明幼儿年龄越小,掌握较高难度动作的能力越弱,这与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体发展水平有关。大班、中班两个年龄段的幼儿掌握走、跑、跳动作得分均接近4分或4分以上(满分为5分),合格率达95%以上,这再一次显示了美育对完成体育同时目标这一构想的正确性与可行性。
3。2。5结论
(1)以美为结构点建构的幼儿综合美育课程,在达成美育主要目标的同时可以促成体育目标的达成。
(2)在点、线、面、体的教育模式中,“走”的行为技能发展,优于作为延伸“线”的教学内容“跑”“跳”动作技能发展的水平。
(3)在美育促成体育目标达成的过程中,年龄阶段特点仍然是幼儿动作技能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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