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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千里护送骨灰(第2页)

作为王瑶仙生前的接触者,邱铭义无返顾地投入了本案之中。

他率先想到的,就是王瑶仙生前交付于他的那个钱包。

在接过王瑶仙交上的钱包,邱铭曾打开它来检查过。里面有三十多元钱以及一张昏黄乃至有点残破的照片。照片中,依稀可以看见一男一女亲密地靠在一起,但由于岁月的留痕以及钱包主人的时常摩挲,男女两人的脸庞已经模糊不清。饶是如此,邱铭第一眼看到它时,心头便有一种不舒服感。他说不上来是照片中男子双手如鸡爪般抬至胸前的古怪姿势,还是整个照片呈现出的一种阴郁感,让他有一种本能上的抗拒,只想将照片连同钱包丢得远远的。

不过他还是按照规章,将钱包做了登记,储存起来,作为失物,等待市民的领取。

晚上的时候,邱铭做了个梦。他梦见照片中的男女活了过来,只是他们都没有脑袋。男的双手平举,十指下垂,像鬼片中的僵尸一样,像是随时都可能落下来,攫取住他人的脖子;女的则是满身血污,空洞的颅腔里发着“咔咔”的怪笑。两人相互搂抱在一起跳舞。不是平常的舞步,而是生硬地蹦着,就像他们的关节全都无法弯曲一般。接着邱铭出现在了梦中,只是变成了个小孩子,仿佛是王瑶仙的模样。梦中的男女像是受到了什么感召似的,朝邱铭蹦了过来。男子伸出手,掐向邱铭的脖子,女的则在一旁怪笑着,“借你的头颅用用……”梦中“喀嚓”一声,邱铭感觉自己的脑袋被拧了下来。腿不由地一抖,将床板重重地踢响了一声,随即醒了过来。

醒来后,邱铭对这个梦感到恶心不止。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做如此诡异的梦。两个无头尸搂在一起,蹦着跳舞,“借”人头颅,这与他现实生活半点都不搭边啊。如果这只是个梦,那么也就算了,但清晨他在卫生间刷牙洗脸时,无意中对着镜子发现,自己的脖颈四周,竟有一圈淡淡的红色,仿佛真的被人掐过一般。

这个发现让邱铭大惊失色。他不明白,红色手印究竟是外人留下来的,还是做梦时自己掐出来的。他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来对鬼上身,鬼压床之类的传言不屑一顾,但在这个清早,望着镜中脖颈处的红印,他感到了一阵透骨的寒意。他隐隐地感觉到,有异端潜伏在自己的身边,于夜阑人静的时候爬出,肆意地玩弄着自己的身体以及灵魂。他忽然很想在家里安装一个摄像头,监控自己睡着了之后屋里的世界。可他又害怕真的捕捉到某些不干净的东西,比如那一个鬼故事中所描述的:男子夜坐于电脑前,每每觉得有人在轻拍自己的后脖颈,可是转身望去却空无一物。终于有一天按捺不住好奇之心,用DV摄像机自拍了下来,播放出来的画面令他毛骨悚然:在他的身后,悬挂着一个吊死的人。死尸的脚在空中一**一**的,踢在他的后脖颈处。

在上班的路上,邱铭一直心神不宁,担心今天会出事。及至回到警局,见到王瑶仙的尸体,他整个大脑如被霰弹枪击过一般,“轰”地一下,千疮百孔。他想起了昨晚的梦,梦中无头男子掐着自己(亦是王瑶仙)的脖子,将脑袋生生拧下的一幕。“这是一种巧合呢,还是某种预兆?”

来不及深思,他就被拉入了对案情的分析队伍之中。市公安局里最精锐的警官们在对现场进行勘察及根据王瑶仙的尸检报告,很快达成了一个共识:抛尸的树林并非第一现场,而是抛尸场所。凶手应是将王瑶仙带到某个偏僻的地方,将其杀害并碎尸后,趁着黑暗将包裹尸体的塑料袋扔进了树林。从树林里采集到的脚印来看,凶手应该身高160厘米左右,体重约为60公斤,性别不详。而从王瑶仙尸骨上的刀痕检验来看,她应该是被异常锋利的刀具一刀斩下脑袋,之后再被肢解,而且凶手肢解的动作极为熟练。因为尸骨上的刀痕基本上都是一刀而过,而且关节全都被劈开。

于是局里的同志拟出了几个疑犯特征:

1、身材不高,但力量极大,应是长期做粗重活,以男性的可能性为大。

2、刀法熟练,如果不是职业杀手的话,那么极有的可能职业是:屠夫、厨师和外科医生。

3、凶手应是离群索居,性格孤僻之人,不排除患有精神疾病,如暴力倾向。

但局里的同志同时也抛出了血案的两个疑点:

1、凶手为何会对一个年仅六岁的小孩下如此残忍的毒手,其杀人动机是什么?

2、凶手为何会在对尸体进行残无人道的毁灭之后,却又留下了完整的头颅?一般说,罪犯对受害者进行肢解,多半是为了更好地丢弃尸体,以及隐瞒受害者的身份,以给警察的破案增加困难。但本案罪犯的目的显然并非两者。因为,受害者仅是一名六岁的小女孩,抛弃其尸体,对于身强力壮的成人来说,并非难事;而留下完整的头颅,显然与隐瞒受害者的身份没有任何瓜葛。那么难道说,凶手以凶残的手法对王瑶仙进行肢解,仅是为了发泄心头的某种情感或者是暴力欲望?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极有可能是个嗜血者、杀人狂魔。死于他刀下的,可能远不止王瑶仙一人,或者很快就会有新目标落入他的毒手中。

作为可查到的王瑶仙最后一个目击者,邱铭所描述的与王瑶仙见面场景很快便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而王瑶仙生前所拣到的钱包,更是成为了众人研究的重点。

虽然不能确定钱包与案件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局里还是认真地对钱包里的每一个细节作了检查与分析:

钱包的材质为牛皮,但显然用了颇有些年头,皮面的漆基本全被磨光——可以推测,其主人的经济条件应不是很好。

钱包的皮面和内衬里,裹有一层动物油脂——可以推测,其主人的职业应与动物皮肉打交道较多,极有可能就是屠夫或者厨师。

钱包皮面上沾染了一层泥土,并且有被动物啮咬过的痕迹——可以推测,钱包在被王瑶仙拣到之前,应该是经历了一番“流浪”。

钱包上提取到了四个指纹,一个是邱铭,一个是王瑶仙,剩下的两个指纹中,一个遍布于钱包各处,应是主人的,还有一个与公安局的指纹库对上号,为一个名叫“陈延寿”的惯偷。

钱包里除了三十多元钱和一张照片之外,别无他物。钱上沾了不少油星,照片的纸面虽然常被摩挲,却并无半点油垢。另外从照片的尺寸来看,应该是从4R照片剪切而来,只剩下两个面容模糊的人物半身照——可见钱包的主人与照片中人关系非同寻常,不排除为照片中其中一人的可能性。

与邱铭的感觉一样,所有的警员在与照片对视时,都有一种不自在的情绪,仿佛有许多只蚂蚁在身上爬行,只想耸起肩膀,用力抖落。谁也说不清这种不舒服的感觉缘自何处——于是只能归结于照片中带有某种魔咒。

警察们对钱包的来历进行了一番合理推测:钱包的主人应是个屠夫或者厨师,然后不慎遇上了惯偷陈延寿,被其顺手牵羊了去。但不知什么缘故,陈延寿又将钱包给丢失了,被王瑶仙拣到,交给了警察局。紧接着,王瑶仙就失踪遇害了。

其中,钱包主人的可能职业与公安局对杀害王瑶仙凶手的可能职业相吻合,于是可以作出大胆假设:王瑶仙正是被钱包的主人所杀害,其杀人动机极有可能就是为了这个钱包!

市公安局很快传出两条指令:追查惯偷陈延寿的行踪;调查整个市区所有的屠夫、卖肉的以及厨师,取其指纹与钱包上的指纹进行对证。

令市公安局陷入困境的是,陈延寿从人间消失了。据他的同伙交代,在王瑶仙血案发生的前一夜,陈延寿对他们说要出去办个事(也就是偷一把),结果一去不回,谁都没有再见过他。警察们对文石市的各个娱乐场所、宾馆、招待所进行了大规模的检查,均不见他的踪迹。汽车站与火车站的监控录象里亦找不到他的影子——总之,他就像是一滴水放在阳光底下,蒸发掉了。

另外,整个市区的屠夫、卖肉的、厨师均与钱包上的指纹均对不上号。

困惑的疑云沉沉地笼罩上了全市所有的警察上。

黄思骏进入文石市时,正是全市大戒严、大搜查的时刻。只是经历了一天两夜的火车行程煎熬,他全身的筋骨均已涣散。即便看到火车站前苛刻的警察搜查行为,也提不起兴致进行打听。他疲惫地打了个车,去到长途汽车站,爬上了去往磐石县的大巴。近两个小时的车程之后,是近一个小时的小客车颠簸,然后是十分钟的摩托车于山间小路穿行。当抵达石岩村时,黄思骏感觉整个人几乎要瘫痪了。

村口,村长带领着两个村干部,站在黄昏的阴影下,迎接着黄思骏。

石岩村,一个藏在大山深处的小村庄。黄昏的斜阳,将最后一缕光芒穿透青山的重重遮掩,投落在村长肃穆的脸上,血样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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